请问学生贷款怎么贷?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享受免息优惠政策,毕业后还款按照央行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计息; 2.通过各大银行申请大学生信用贷,需年满18周岁,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其他负债; 3.通过市面上的贷款平台或机构,需谨防套路贷或高利贷,一定要找正规、靠谱的平台。 拓展资料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学生贷款怎么申请
学生贷款怎么申请?
学生办贷款的主要流程如下:
如果学生申办的是助学贷款:
学生向其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初审→银行开展相关审批→双方签订合同→银行发放贷款→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如果学生申办的是非助学贷款(如商业贷款,购房贷款等):
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在收到相关申请后对申贷人资质进行审核→银行联系申贷人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如果贷款人通过审核)→银行放款→申贷人按期归还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找谁签字盖章?
根据国家及国开行2019年最新相关政策,从2019年开始,为了让大家少跑一趟路,不需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上签字盖章了,即此表作废,改为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字。
学生怎么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贷款人向高校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抵押(信用)助学贷款,向其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抵押(信用)助学贷款和保证助学贷款。
第四条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两个同学或者老师提供身份证明。
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
3.我说明家庭经济困难;
4.学生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本人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学生去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学生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学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借款学生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借款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借款学生成绩良好,学习刻苦。
6、借款学生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7、借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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