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拓展资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还贷账户;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6.借款人和共有权人亲笔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自行安置承诺书》。
7.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银行专业版)的承诺书。
公积金能贷款多少钱?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在2万元以上,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20倍,如果公积金账户有2万元,那么个人最高可以贷款到40万元。
二、参考公积金贷款政策。每个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都不同,可以拨打公积金客服电话咨询,或者登录到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公积金贷款政策中规定的贷款金额,通常一线城市,比如北京、广州等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家庭可以贷款120万元左右。二线城市贷款额度稍低,个人最高可以贷款到40万元,家庭最高可以贷款到80万元。要以当地的实际政策为准。
三、参考个人的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根据个人的还款能力来计算,有固定的计算方法。
四、参考购房总价。如果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上,那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不得高于房价的70%。如果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下,公积金贷款的总金额就不得超过房子价格的80%。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在南京按相关法规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或部分份额的共有产权房)、建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购买别墅,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房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装潢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仍有尚未归还的逾期贷款的,或担保人代偿、或处置抵押物归还贷款的;
2.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申请贷款时近五年内,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4.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5.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逾期(不含年费)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 住房公积金 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 退休年龄 。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异地缴存和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综上 南京 公积金贷款 政策还是比较合理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要求申请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要求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首付款;
【4】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必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拓展资料
贷款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哪些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对于南京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最全解读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