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国标代码:133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坐落于具有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城之称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占地面积807.22亩,校舍面积31.1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商学院、财金学院、鼎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等。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工程性,融合型”的特色办学思路,走出了一条以工科为主,工、管、艺、经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注重内涵建设的发展道路。
学校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专业链与区域经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目前,开设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46个,形成了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交通类、土建类、财经商贸类五大优势专业群。五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建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51人,占专任教师的50.6%;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65人,占专任教师的53.4%;“双师型”教师168人,占专任教师的33.87%;兼职教师141人,占教师总数的28.4%。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
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投入巨资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已在校内建成集教学、科研、实训为一体科研基地8个,建立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89个,与校外8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实习基地86个。这些实训、实习、科研基地的建立为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针对行业企业的技术难题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并取得丰硕成果。近五年,已获得省、市教学与科研立项纵向课题118项;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23篇,其中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35篇,主编参编教材119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81项,获国家授权专利67项,软件著作权21项。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承担企业科技研发项目30余项。
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力实现就业”的就业工作体系。一是实施了一把手抓就业创业工程;二是通过就业指导课、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了实战平台;四是初步构建了1+X“多证”获取体系,学生可获得毕业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建立了“小贤才”校园招聘管理系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服务。学校荣获首批“山东省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学院”称号。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党委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了思政课教学、日常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教育“五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选择主流文化,崇尚主流价值,培养大学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教育引导作用。
近5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282项,其中全国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0项,省级一等奖61项、二等奖79项、三等奖115项。
站上新起点,奔向新目标。教育部批准我校更名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之后,学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在全省、全国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目前,全校师生在学校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0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要求,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4.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电话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第十八条 奖、助学政策:
1.学校学生按规定每年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600-4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设立学校、企业奖助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5000元、三庆集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2600-4000元、优秀大学生奖学金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按照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办法,学生通过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每个学生每年可获得最高8000元的助学贷款。
4.根据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规定,山东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获得最高8000元的学费减免。
第十九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址: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秉承“以卓越和创新教育引领学生走向成功”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特色兴校”,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培养有专长、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位于素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山东省烟台蓬莱市,学校占地558亩,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78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有商学院、工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4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3个教学部,同时,紧扣葡萄酒产业发展,建设了蓬莱葡萄酒学院(产业学院)。学校开设2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围绕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打造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专业集群,以IT、机电类专业为主的新工科专业集群,以艺术、传媒类专业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
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与澳大利亚国王学院、英国里士满大学、美国普雷里维尤农工大学、韩国庆南大学、德国施马尔卡登应用科技大学、泰国南邦皇家大学、西班牙海梅一世大学等众多国际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0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当地考生报考指南,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山东省:2020年山东省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段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其他省: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山东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计划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本科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舞蹈类联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济南大学组织的音乐类联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本科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舞蹈类专科专业使用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和联考成绩,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及其他相关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公布。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学年)
艺术类本科
录音艺术、舞蹈编导
2000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学
18000
普通类本科
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
16000
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15000
校企合作本科
物联网工程
19800
专科
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软件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
9800
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已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 “绿色通道”及奖助学金: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依据国家最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保障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院简介
山东英才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始建于1998年成立的山东英才专修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校内建有12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教学仪器设备1.3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学校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重视内涵建设,大力加强专业、课程等建设。学校有39个本科专业,47个高职专业,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1701人。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2018年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2016年,学校代表山东省高校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7年,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山东省党建示范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0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第十三条 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录取时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
山东省: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本专科录取时对已投档学生按照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外省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普通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山东省内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需参加济南大学音乐类专业联考,舞蹈表演(现代舞、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体育学院舞蹈类专业联考,舞蹈表演(中国舞、歌舞表演)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类专业联考。在专业测试合格并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情况下按投档考生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音乐舞蹈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高考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七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
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26000-378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14000-18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我校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我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七条 凡被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凡被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网址: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济南市的助学贷款用了两年,第三年不经过学校,还可以申请吗
助学贷款到期后可以申请展期,不过只能展期一次,具体还需要问一下你们学校办理贷款的部分。
关于济南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济阳助学贷款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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