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有向中国企业提供贷款吗?
世界银行及其贷款运作特点
王华 发表于:《深圳金融》1995年第3期
就其宗旨来说,世界银行是全球最大的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的宗旨具有较浓的开发和援助色彩:通过组织和提供长期信贷与投资,解决成员国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长期资金需要。
一、世界银行的成立背景及组织机构
世界银行实际上是一个世界银行集团,它包括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constructlon and Develop-ment-IBRD)、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la-tion-IDA)、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等机构所组成。而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世界银行则主要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它是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签定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于1945年12月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国际金融机构,1946年6月正式开始营业,其后一年起成为联合国的一个金融业务机构,也是联合国属下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并在巴黎、纽约、伦敦、日内瓦、东京、联合国总部设有办事处,此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设有代表处和常驻代表等派出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实际上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年9月,它是发展中国家长期斗争的产物。世界银行的三个主要机构在贷款与信贷活动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个成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组成,理事和副理事通常是成员国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等高级官员担任,理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批准接纳新成员国,增加或减少营运资本,停止成员国资格,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或其他重大问题。世行的常设机构是执行董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办理该行的日常业务。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于成员国认缴的份额,最初核定资本为100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认缴股份愈多,所拥有的投票权也多,美国是认缴股本最多,持有世行股份最多的国家,拥有19.58%的投票权,另外拥有最多投票权的四个国家是日、英、德、法,我国拥有3.5%的投票权,可以单独选派一名执行董事,世界银行此后多次增资,而且还通过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借款,利息收入等收入筹集资金作为发放贷款的资金来源。
二、贷款政策与货款条件:
世界银行贷款是世行对发展中成员国提供的长期贷款,主要面向政府即由政府担保的项目贷款,资助一些建设周期长,利润率偏低但又是该国经济和发展必需的建设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只贷给其会员国,参加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国必须是联合国成员国,并且必须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世界银行贷款主要分为“硬贷款”和“软贷款”两大类。所谓“硬贷款”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有息贷款,它所筹集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是要求付息的,因此其贷出的资金也收取利。“硬贷款”是以美元计,已经货出部分收取利息,签定协议而尚未支取部分,每年收取0.75%的承诺费。“硬贷款”的年利率大约为7%左右,并且随国际资本市场利率每半年浮动一次,世行贷款利率变动滞后于资本市场利率,化也较平缓。而所谓“软贷款”是指国际开发协会的免息信贷,“软贷款”以特别提款权(SDR)计,每年只收取0.5%的手续费,它只借给贫穷的会员国政府,人均国民收入在410美元以下。人均国民收入在410?835美元之间的会员国,可提供混合贷款,既有“硬贷款”又有“软贷款”。
世界银行的贷款的政策与贷款条件同样是严密的,是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国际开发协会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协定一般准则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协定通则等规定来制定的。
一般来说,贷款政策和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数点:
1.仅限于对有偿还能力的会员国,无偿还能力国家,世界银行不考虑对其贷款。而对非会员国贷款对象只为政府,贷款需要有会员国政府及中央银行或世界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担保,确保本金的偿还以及利息和其它费用的偿付。
2.贷款必须用于特定工程项目,也就是说,世界银行贷款是与工程项目相关连的,而这些项目需经严格挑,借款国需向该行提供与贷款项目有关的详细资料,包括有关的政治、经济和财政状况。并且申请国或项目要确实无法以合理条件从其它渠道取得贷款时,世界银行才对其申请作出考虑,或者提供贷款保证。
世界银行对项目的贷款通常只贷给项目投资的50%左右,而另外一半的投资则需要由借款国用国内配套资金(含劳务折算投资)自行解决,世界银行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的贷款中,通常项目单位只能拿到40%的外汇,其余部分由世界银行直接支付给了项目招标采购中的物资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商。
3.监管程度严密:尽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遍布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然而世行对项目监管的严密是举世公认。世界银行已形成一套严谨、科学的项目管理程序和与此相对应的项目周期,贷款只能用于批准的项目,不能挪作别种用途。而对工程项目的监管细致到工程的进度、管理和物资的保管等等,世界银行定期派遣专家到项目现场监管,这些专家不仅包括金融财务专家,更包括各种熟悉项目内容的工程技术专家,听取项目单位意见,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要求借款国提供一些有关的实际资料。世界银行有权建议工程项目作出修改。
4.支用方便:世银贷款允许任选货币支用,可在所有成员国和授赠国瑞士进行自由采购。这比使用其他贷款和出口信贷自由灵活得多,进口物品引入技术的选择余地也很大。世界银行对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接情况使用不同的贷款货币。一般按所属国的货币作支付,但是如果承包或供应商采购的是进口物资,则以物资出口国的货币作支付。
5.非军事性和非政治性;世界银行不会对军事项目和以政治为目的的项目提供贷款。
三、世界银行贷款特点:
世界银行贷款具有期限长、利率低、支用方便。但手续严密而需要与特定工程项目相联系等特点。
1、贷款期限长:世界银行的硬贷款最长期限达二十年,平均为十七年,宽限期五年。从第6年开始每年还本及付息,而前五年只付息不还本。软贷款最长期限长达五十年.宽限期为十年。即首个10年毋须还本,而从第11年开始才每年分两期偿还。具体期限视乎借款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而定。由于贷款期限长,借款国的资金调度灵活性很大,相应的可以降低资金流动比例利于提高资金的增值能力。
2、贷款利率低:世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于会员国实缴股本,但是绝大部分是在资本市场上所发行的中长期债券,由于该等债券的信用等级高,而筹资成本又较其他银行为低,因此,贷款利率便相应较低。
3、贷款的支付方式独特;世界银行贷款支付方式有一套完整的规定方法,以确保贷款不会挪用。贷款支付方式虽多,总的归纳起来分为报帐提款申请支付和特别承诺申请支付两种,贷款工程项目都需设立周转金帐户。当项目获得批准后,世界银行预先支付一笔几百万美元在周转金帐户(世行并不要求此帐户开在哪家银行,但要求所在的开户行提交一封保证信,保证世行贷款不被转作别的用途并按客户指令保证付款)。项目实施单位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按世行与项目单位事先确定的类别,将工程有关单据分类汇总,填好特定格式的支付信,由被授权人签字,向世行报帐提回款项以回补周转金帐户,对于项目建设中的大宗物资和劳务,均采取国际或国内竞争性招标。在符合经济、有效的原则下,世行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使供货商或承包商之间达到充分的竞争,使借款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取得高质量的商品或工程。并能有效防止工程或物资采购中的营私舞弊行为。如果是借款国的供货商中标,可以给予价格上的优惠,以鼓励借款国发展本国的工业。
4、贷款手续严密:贷款只借给会员国政府,或其担保的公私机构。款项申请至取用,一般需要两年时间。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前期工作包括先由会员国进行项目规划选宁、并将各铁项目报世界银行,得到世界银行初步认可,即可着手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分析.世界银行对项目的管理科学性之一,是项目周期阶段的划分。世界银行通常将项目周期分鉴定、准备、评估、谈判签约、执行和总结评价等六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特定的要求、目标和工作程序。世界银行对其贷款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对项目的管理,即在工程、支付、采购、咨询等方面与贷款人一起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当然.在项目的不同进展阶段上.管理的内容和重心不相同.六个阶段构成了项目的全过程,通常称之为项目周期。诸如国内立项、鉴定、准备、预评估、评估、谈判、签约、生效、中期调整、完成、评价、还款、项目终结等。虽然世界银行管理的重点是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监督项目执行,但由于每一阶段都要从不同角度参与管理.且有机联系、互相补充、故称之为周期管理。
四、世界银行与中国
中国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发起国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后.世界银行的席位为国民党政府占据,1980年.世界银行理事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1980?1981年世界银行计对中国的经济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察,并写出了一份长达百万字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考察报告。1981年6月,世界银行董事会批准了我国的第一个贷款项目一重点大学发展项目。从此开始了对我国提供长期开发性贷款业务.世界银行贷款也是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据财政部统计,截止1994年底,世界银行已批准对中国贷款项目148个.承诺资金达203亿美元左右,其中有息贷款120多亿美元。约占贷款总额的6%%;无息贷款80多亿美元,约占贷款总额的40%。这些项目几乎履盖了中国大陆除西藏和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省份和自治区,涉及工业、农业、能源、交通、社会发展、金融等行业和部门。世界银行提供给中国大陆的贷款重点是农业,主要用于农业开发、水利灌溉、土壤改造、果林副业、畜牧水产、扶贫事业等等.可以说是项目受益面最广的部门。贷款额约占世行对中国货款承诺总额的25.6%.其次是交通项目,占总额的21.5%,为中国的铁路、公路、港口、尤其是近几年的高速公路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社会发展项目内容广泛,包括各类教育、卫生。供水、城建住房等等,金额占总额的19.2%。
另外中国还与世行达成技术援助协定项目.中间金融机构转贷项目.中国还引进世行资金用于工业.林业发展.已显示出良好的效益。
目前,中国已有四十多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竣工.一百多项正在执行当中,其中有一些也接近尾声、世界银行管理部门认为,中国是利用世行贷款效益最好的国家之一。
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4年马德里召开的年会上宣布,将于1997年9月在香港举行联合理事周年大会,届时香港主权刚回归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成立不到三个月,有包括上百个国家政府要员,国际财经界巨子及全球媒介云集香港。这对新的特区政府是一个考验,也是对香港顺利过渡的检阅。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中日建交后,日本国历年来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
1979年12月5日,大平正芳首相访华,承诺向我提供第一批政府贷款。从这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
日本向我国提供的政府贷款约占我同国外官方资金合作的40%以上,居首位。自1979年起日本共向我提供四批日元贷款,合计25809亿日元。第一批日元贷款(1979-1983年)3309亿日元;第二批日元贷款(1984-1990年)4700亿日元;
第三批日元贷款(1990-1995年)8100亿日元;第四批日元贷款分为批(1996-1998年)5800亿日元、(1999- 2000年)3900亿日元。
此外,1979年至1995年日本向我国提供三批能源贷款,合计17000亿日元。第一批能源贷款4200亿日元;第二批能源贷款5800亿日元;第三批能源贷款7000亿日元。
自1979年至2000年3月,日本政府对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共计1153.56亿日元。2002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大幅削减对华日元贷款,2001年度的对华日元贷款数量削减为1,600亿日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
2006年日本向中国提供623亿日元贷款.2007年为463亿日元.许多年份的资料都查不到了,只查到至2004年,日本一共向中国提供了大约35000亿日圆的贷款.再加上2006 2007的和无法查到的2005年的(参考2006 2007也可以知道2005大约700-800)。
37000亿日圆.折合人民币3000亿。但是汇率我是按今天的算的,1979年跟现在的汇率肯定不一样,这笔贷款放到今天,应该值7000-10000亿人民币。
扩展资料: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对华ODA的战略思维及其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进入?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1、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2、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3、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1、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2、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3、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资助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
国外资金,想直接给中国内地的项目贷款,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进入?
可通过在中国开设分行的投行去操作。外国公司资金提供给投行,定向运作,具体大陆事务由投行出面完成。
关于国外资金提供中国贷款吗和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贷款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