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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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12%执行。
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前缴存?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少缴和提前缴存公积金。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再就业后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缴存系数如何计算?
职工的缴存系数是按职工实际缴存时间计算,按原单位实际缴存时间和新单位实际缴存时间合并计算,断缴的时间不计算缴存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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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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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1.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2980元和551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2.最低缴存基数根据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1610元和1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执行时间
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其他事项
1.今年发放的2021年度奖励性补贴及补发增资部分纳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每年度只能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
3.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公积金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我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2016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 随着人们经济观念的转变,住房公积金在生活中的作用愈来愈大。赣州作为江西的一个市级城市,2016年租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预期年化利率是多少呢?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中心城区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县(市、区)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年期以上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预期年化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男职工还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
赣州: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记者 计思敏)6月2日,澎湃新闻从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赣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50%下调至30%,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70%。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赣州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新政,在赣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及配偶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不足部分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知》还提及,恢复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购房提取业务。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赣州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及时发放。
《通知》显示,以上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试行1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6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50万,具体是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其贷款金额计算方法为: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二)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三)购(建)住房的,贷款金额比例不得超过国家及有关部门有关规定。
关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016赣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及流程
; 自15年10月8日起,赣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行,部分设区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提高。下面,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圆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2016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预期年化利率
2016赣州人民币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表
6月10日起赣州停办“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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