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做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担保有可能会有如下风险:个人征信可能会受影响 帮别人做贷款担保,如果对方按时足额还款那就还好,如果他没有按时还款,导致产生信用污点,贷款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也会受影响,严重的还会被拉入贷款黑名单。申请贷款时额度可能会受影响 我们去申请贷款时,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各方面资质来决定给贷款申请人多少授信额度,如果你申请贷款时存在帮别人做贷款担保的情况,信用已经在被使用阶段了,银行会综合考虑信贷风险,这个时候你这笔贷款的额度可能会受影响,比实际应该得到的授信额度会低不少。可能会申请不下来贷款 贷款担保人的职责就是贷款人本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帮其代为偿还贷款。有些人不清楚贷款担保人是干嘛的,别人叫他去帮忙做个贷款担保人,抹不开面子就去了,但是你首先要知道贷款担保人的职责啊,还要了解要你帮忙做贷款担保的这个人靠不靠谱。 一旦贷款人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贷款担保人再去申请各种贷款都会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自己的贷款申请不下来,金融机构会因为你为无力偿还贷款的人做担保这一项,觉得你的风险很高,从而拒绝给你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有风险。有可能出现这四种情况: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拓展资料:
所以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要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在成为他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
还可以找贷款人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还要摸清贷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
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财产多少和负债数额的大小决定的。故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看被贷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贷款。
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呢?
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您就必须代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所以说,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有一个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的意识是很重要的。一清楚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还淸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你作为担保人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还款意愿呢,还款意愿是会随着二人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夫妻之间,朋友之间。希望你在作保之前都考虑周到,因为最后法律是不会考虑这个因素的。第二清楚自己一旦做了担保人以后自己需要贷款的话贷款额度会减少。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第三出于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责任和风险。在作为担保人时,银行等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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