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哪些条件
; 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农村信用社解决了这一问题,那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哪些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1、贷款人年龄在18-65周岁。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3、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L公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4、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5、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呢?
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向以私有财产(包括允许上市交易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房)为抵押物的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除抵押财产外,抵押人还有另一(或更多)财产供抵押人居住。农村信用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和)本社认可的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商品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和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对象是18岁至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的申请条件如下:具有合法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常住居民。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协议及贷款机构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20%(含)/40%(含)作为购房首付款。有被代理机构认定为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资产,或者(和)有被代理机构认定为担保人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购买个人住房或商品房的贷款,卖方已取得产权证,有完全处置权,在二级市场合法交易。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的申请条件:具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经贷款机构认可的财产(必须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者(二)有经贷款机构认可的具有充分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担保人。有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及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双方交易的首付款发票或其他凭证。有不低于所购二手房总价20%(含)的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其他凭证。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办理农民贷款的条件是:个人信用好,年龄18岁以上;对于属于服务区的农民,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办理农户贷款的流程:到山东农村信用社网点提交贷款申请→等待信用社信用评级→等待贷款额度审批→等待信用社出具贷款证明→发放农户贷款。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规定,借款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贷款的目的是建造和购买住宅;生产经营状况和收入状况稳定,综合还款能力良好;18岁以上,个人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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