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公积金贷款 是怎么办理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深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所购二手房原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
6、卖房人出具的划拨账户证明
7、公积金中心其他要求的材料。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贷款承办银行咨询有关事宜,评估贷款额度和期限。
2、贷款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等并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评估结果。
3、价格评估
贷款申请人须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所购房产。
4、缴纳首付款
评估结构出来后,贷款申请人须将可贷款额度之外的自筹首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取得存款凭证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审查。
6、签约
贷款申请人到指定公积金办事大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工作。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向申请人放款,直接划拨至卖房人指定账户。
深圳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1、贷款人在申请前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证件。2、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3、贷款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4、贷款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5、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6、受托银行复审人员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贷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审。7、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8、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业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及流程
;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认定价值(取购房总价与评估价值的低值)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在申请贷款之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三)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六)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七)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八)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十)在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本人从未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全部偿还贷款本息金额,需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凭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发票、预售楼许可证、本地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
深圳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经办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贷款所需手续;
2、经办行受理申请,并对其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后,经办行向公积金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4、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5、通过审批后,借款人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6、办妥所有手续后,经办行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
8、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谁知道?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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