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年几月份结息?
公积金结息的意思就是计算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存在银行里面的钱是一样的。存在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也是钱,即也是有利息的,但是这个利息不会每时每刻都给你算出来。
公积金结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的部分,按银行三个月定期结息;另一部分为本年每月缴存的部分,按银行活期结息, 到年底均滚入今年末余额, 若发生支取,一般支取前一部分。
扩展资料
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
公积金结息怎么计算的
按照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自公积金存入账户之后,就开始按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息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平时虽然计息,但并不结算,只有7月1日后利息才会计入本金,才开始产生利息。也就是利息也会开始产生收益。
举个例子,让你更了解计息的方式,假设一个毕业生今年7月1号开始参加工作,公司和个人每个月一起缴纳公积金400元。那么他的公积金利息就是这么算。
8月份计息:400*(1.5%/12)=0.5元。9月份计息:800*(1.5%/12)=1元...
一直到明年的6月30日,才会结息。总利息为51元。在明年的7月1日的时候这51元就会存入他的公积金账户里面。那么到明年的7月1日,他公积金账户就总共有4851元。
第三年的6月30日的结息日,这4851元按照1.5%利率,全年计息。而新缴存的部分,就会按照缴纳实际存款天数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有哪些?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公积金贷款一般要多久?
最长是15个工作日。 办理新房的 公积金贷款 ,需要开发商在房地局以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的对应贷款楼盘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才可以 办理公积金贷款 ,未备案的楼盘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贷款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抵押需要10个工作日。 《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时间一般需要3至4个月。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批准的结果通知申请人贷款程序,借款人夫妇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程序送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分配贷款基金,受托银行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足额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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