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要怎么弄(不会的可以进来看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助学贷款怎么贷款?
1.学生贷款首先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再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然后注册账号;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导出申请人并打印,然后学生本人签字;学生咨询自己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在哪加盖公章,然后去盖章(不同地方加盖公章的地方可能不同);准备贷款材料:盖过公章的申请表、学生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共同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即可。
(操作环境:电脑浏览器MicrosoftEdge版本95.0.1020.30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拓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助学贷款怎么贷
办理助学贷款时并不需要带上银行卡,学生只要带身份证、学籍证明(比如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等),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资料即可。助学贷款也并不是发放到银行卡里,而是拨至学生办贷时生成的支付宝账户里。
而办好助学贷款,之后开学时将回执单提供给学校,学校就能根据回执码录入学生贷款信息,从而划扣相应的学杂费、住宿费。
拓展资料
一、提出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条件 :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大学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大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步骤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
4、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直接参与了。
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申请助学贷款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此外,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需要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即可等待贷款发放与支付。
申请助学贷款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申请的,是针对于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来说的,或者是针对于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的学生来说,有了这个机会,可以让很多的大学生能够有学费缴纳给自己的学校,然后等待自己有钱之后,然后再将这个钱款还给国家就行了。通过向银行贷款的行为,能够及时的解决大学生学费缴纳不上的现象,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于人才的一种重视和培养。
助学货款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
1、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资料,由工作人员核查。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合同签订完毕。
5、货款发放与支付。
针对于这种助学贷款,我们可以主动向国家申请,也可以向自己的所在学校的辅导员老师进行申请,但是需要一个担保人才行,有了担保人后,或者是有了抵押的房屋后,国家就会及时的将钱款发放在自己的银行卡上面,有助学贷款的这些学生,我希望你们能够好好学习,不能辜负国家对于你们的期望,因为国家给予你的这些支持,是让你好好学习的,以后要成为一个对于社会有用的人才的,所以一定要努力学习呀。
怎样申请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的方法
1、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银行不会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2、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3、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
4、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延期,但逾期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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