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依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向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5、职工应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我的南京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完成手机号码签约和银行卡绑定后,登录闽政通APP且完成实名认证,即可进行离职提取,还公积金贷提取,还组合贷提取,离退休提取和建行商业贷还款提取。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用于住房:既然是解决住房问题,当然是买房、租房都可以了;在租房时,可以提取出来缴纳房租,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在用于买房时,用处就更大了,可以用于购房首付、办理贷款或者父母提取出来为子女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一般的商业购房贷款要低得多,这也是大多数劳动者购房的首选方式。除此之外,农村的朋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翻修以及宅基地新建等,住房公积金在其本职住房问题上的确很有用处,也最便于提取。
2、用于看病:有的人说明天这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缴纳这么多,自己不买房不租房也不修房子,这一大笔钱放在账户里,当自己急需用钱的时候怎么办?自己的钱自己还用不了了?按照公积金提取规定,当劳动者发生最大疾病需要钱看病就医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治病。
3、用于生活费: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当生活费的,否则不就相当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条件限制了吗。要以生活费为由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必须满足属于贫困人口这样的条件,比如能够提供低保证、属于建卡立档贫困户等,才可以申请提取。
4、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况:以上三种情况属于一般范围,法律还规定有其他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比如劳动者离职离开本地、退休、出国定居或者死亡等。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9年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额度
公积金各类政策不断,目前公积金政策是什么状况?对此本站也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重申了20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列明了相关提取审核方法,再度引来热议。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异地缴存和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在南京,如何申请公积金买房?
(一)、公积金申请需满足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体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应按购、建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公积金中心或其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相应购、建房证明材料:
1、申请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申请公有住房贷款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
5、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以及属申请人所有、待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
如何用公积金租房?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二、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三、提取凭证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严重失信行为贷不到公积金
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两类
严重失信行为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相应限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相应限制:不允许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一般失信行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学贷款除外);
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费除外);
近3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的;
相应限制:只允许办理购买唯一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特困提取业务。
有处理完毕的债务纠纷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公积金缴存下限上调至1770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从1月1日起,调整度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770元。
按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1770元,缴存比例为8%-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下限不低于283.2元=(1770元×8%×2),较度的260.8元提高了22.4元。而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热点问答
1你能拿多少金额的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年?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1、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2夫妻名下有房,再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夫妻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并且名下唯一住房面积小于100平米或人均小于32平米,再次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什么情况可以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a、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
b、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
买房政策: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没贷过商贷,再贷款还能使用公积金吗?
如果之前贷过公积金,没贷过商业,现在买房办理组合贷款,那么首付4.5成,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利率都要上浮10%。
南京公积金提取时间及提取方式是什么?
与省公积金不同,南京市公积金的体量太大,现有13万公积金贷款单位户,如果完全放开,工作人员会忙不过来。在公积金提取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那南京公积金提取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提取方式又是什么?
与省公积金不同,南京市公积金的体量太大,现有13万公积金贷款单位户,如果完全放开,工作人员会忙不过来。在公积金提取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那南京公积金提取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提取方式又是什么?
南京公积金提取时间
1.各地关于提取时间的规定基本上都是限制的两次提取之间的间隔,对具体的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可以提取就没有什么规定;一般的规定是每六个月提取一次;
2.要到公积金帐户开户行自己提取,每六个月提取一次,但手续相对首次提取简单许多;到时候你可以要求银行给现金你或者打到你的银行帐户,但银行是一定要跑得,这个可省不下来。
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在购买房产后,用商品房合同,契税票,维修基金票,印花税票(二手房用购房合同和还款凭证),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到银行提取即可。公积金提取可分2种方式:
1.用上述证件,到银行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2.公积金按月扣除,即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不提取全部余额,而是办理公积金卡自动划拨业务,每个月的月供会自动从公积金卡里扣除,扣完为止,相关部门会提醒你公积金余额不足在缴纳就可以了
3.还有就是你上班地点不是你户口所在地的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4.封停两年不管户口是那里的都可以把公积金卡余额提取出来
关于南京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吗和我的南京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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