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我中贷款联系人可以填自己的亲姐姐吗?在同一个户口本里?谢谢
贷款联系人可以填自己的姐姐,但最好还是填本人联系方式为佳。共同借款人也可以是自己的亲姐姐,但年龄必须超过25周岁。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
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贷款申报材料:
1、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
2、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3、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4、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5、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助学贷款中的联系人信息写谁的?
借款人亲戚朋友、原就读学校老师、乡镇村及居委会干部等,但不应与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复。\r\n贷款联系人条件:\r\n\r\n1、贷款联系人应是借款人生源所在地人员,原则上年龄应该在25-60岁以\r\n内,有相对固定的住所、联系方式,熟悉借款人家庭情况;\r\n2、贷款联系人可以为借款人亲戚朋友、原就读学校老师、乡镇村及居委会\r\n干部等,但不应与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复;\r\n3、贷款联系人为义务联系人,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不得收取借款人任何\r\n费用;\r\n贷款联系人职责:\r\n1、经常保持与借款人联系,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相关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诚\r\n信教育和提醒按时还款,及时将自己信息变更情况及督促借款人将变更后的信息\r\n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在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r\n2、贷款联系人作为第三顺序联系人,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法直接联系到\r\n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时,协助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借款人,催还到期\r\n本息;\r\n3、在贷款申请、审批阶段,贷款联系人应确保通讯畅通,配合县级学生资\r\n助管理中心抽查核实学生情况;\r\n4、贷款联系人一经确定,如无特殊原因要负责借款学生整个贷款期间联系\r\n工作。如贷款联系人迁出本地的,需要提前督促借款学生重新提交《生源地信用\r\n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
助学贷款联系人应该怎么填
写家里的地址。1,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搜索出来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官网。
3、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4、点击我的贷款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操作环境:浏览器V10.33.2
拓展资料:
1、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2、具备高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参考资料来源: 高考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的联系人信息里工作单位应该这么填:填联系人的工作单位。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
借填写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助学贷款联系的人写的父亲母亲可以去吗
不可以。助学贷款是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种措施,联系的人写的父亲就需要父亲亲自前往现场进行签字,母亲去了是不可以签字的,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注册信息中联系人电话和共同借款人一样吗
不是。国家开发银行联系人信息填借贷人的。注意是借贷人。所以助学贷款联系人电话和共同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共同借款人填写的信息是借贷人的其他家人或者亲戚信息。
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是自己还是家人啊?
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是填自己父母或亲属的联系方式,如果逾期不还款,银行会拨打电话给联系人进行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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