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多少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1—5年。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5年的贷款。它是按照贷款期限分类的其中一种。
贷款按照期限一般分为4类:
A、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
B、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5年;
C、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
D、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按照贷款期限分类的其中一种。贷款期限在1-5年。
中长期个人商品住房贷款是什么意思
中长期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包括: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中长期贷款又可称为项目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房地产贷款也属于项目贷款范畴,但所执行的政策不同于项目贷款。
拓展资料:
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种类
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贷款:
基本建设贷款:
是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
是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并购贷款:
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我行目前处于尝试阶段。
房地产贷款:
包括法人房地产业务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业务。这里只介绍法人房地产业务,其中包括商品房开发贷款、法人商业用房贷款、学生公寓建设贷款、建筑安装企业的设备投资贷款。(参考文件:宁商银转(2003)转发《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商业银行房地产风险管理指引》
核算原则
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 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 由金融企业承担,并由金融企业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 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 委托人承担。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 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金融企业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 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 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 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融资租赁企业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核算对象分别是什么?如银行保理借
一、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
二、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长期应付款。
企业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时,应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确认长期应付款。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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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贷: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信贷。银行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分为长期信贷和短期信贷。具体的分类方法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一般划分期限为:长期贷项五年以上,中期贷项一年以上至五年以下,短期贷项一年以下。贷款期限的长短是决定利率的一个因素。一般来说,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一般来说,中长期付款是对国有资产的投资,如设备付款,短期贷款用于周转资金。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系中,有专门从事中长期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设备更新周期缩短,对银行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业务多样化,商业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业务也大幅增加。
拓展资料:
贷款核算原则:金融企业中长期贷款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本息分开记帐。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实际贷款额入账。期间终了时,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分别核算贷款本金和利息。商业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合法途径筹集资金,自行发放、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本息由金融企业收取的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的贷款,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发放,监督使用,协助回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的贷款。
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其投放资金。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收取的手续费,按照收入确认条件确认。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记帐。非应计贷款,是指逾期九十天未收回本息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贷款本金或者利息逾期九十天的,应当单独记帐。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当核销计入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还款时应先冲销本金;在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次收回的款项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请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如何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对于金融企业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和银行贷款会计核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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