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住房,均有按揭未还清,还能按揭购买第三套住房吗
三套房是不能贷款的。以西宁为例,201810月1日起职工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不予发放贷款。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84号)规定,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业务规范如下:
1、自8月10日起,除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余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具体界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自10月1日起,调整第三套住房贷款认定方式,对职工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套房政策
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
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是不作为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第三套房政策
以上内容参考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10月1日起职工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不予发放贷款
2015年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解读: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带来的最大利好在于改善型需求置业的门槛得到大幅降低。门槛的降低,势必带来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市场需求量加大,供不应求,房价必将因此上涨。在涨价前出手购房,正是时候!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解读:公积金首付降至二成,势必会打破刚需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刺激市场消化库存,进而导致供不应求,房价势必会因此上扬。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解读:在两项政策的叠加效应下,购房者尤其是改善置业者的购房成本将大大降低,可以扩大购房需求,转变市场观望情绪,势必引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
房贷利率下降已经贷款的会下降吗
房贷利率下降的话,已经贷款的人的房贷利率也是会随着下降的。这是因为现在国内的个人房贷基本都是以浮动利率为主,所以大多数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也都是浮动利率的。
正是因为如此,当房贷利率调整了之后,借款人房贷利率的计算也将随之调整,而这当然也包含了已经贷款的客户。也就是说,央行每一次降息,借款人的月供都是会有相应的减少的;而反之,则会有相应的增加。
拓展资料: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2012年6月7日,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17年3月,北京16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首套房贷利率调至9.5折。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浮20%。
2021年5月20日下午,工、农、中、交四大行深圳分行向南都记者明确表态已经上调房贷利率。
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关于2015年10月房屋贷款新政策和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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