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了申请可以撤销吗
可以。如果你只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如果已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该如何终止贷款
跟办理银行联系,如果仅银行有合同文本而自己手里无合同,银行可以直接终止办理后续的手续,即不再放款。如果款已放出,直接还了就是。
法律分析
如果学生只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还未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那么可以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把申请表删掉,不去办贷款手续,一般就会自动取消掉;如果学生已经在县级资助中心办完贷款手续了,那么学生可以到高校资助中心,找老师说不申请助学贷款了,只要学校不录入回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贷款也就取消掉了;如果已经放款了,借款学生可以把第一年的贷款本金还上,第二年不去办理续贷手续就行了。因为助学贷款是一年发一次的,而且学生必须办理续贷手续。国家建立以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助学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合同回执;贷款发放。对于合同的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怎么取消生源地助学贷款
可以去学校申请取消,银行会自然取消贷款发放。或者使用浏览器(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登录生源地贷款网站,对已经注册的电子表进行编辑,点击删除。
1、如果是正常程序申请的贷款,在贷款审批完后,会有一个借款借据签字手续(六联张),只要没有签字,该贷款就无法发放,也就自然终止贷款发放流程。
2、如果贷款正在审批中,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
3、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就只能做提前还款的准备了,不过要满一年期限,否则会会产生违约金和手续费。
【拓展阅读】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申请确认了还 可以撤回吗?
1 可以撤回
其实助学贷款是可以撤回的,因为有一些人他可能只是因为感兴趣去办理了助学贷款,他的家庭并不贫困,在办理成功之后就对自己贷款失去了兴趣,他就不想办理贷款了。这些人只是想尝试一种新鲜的事情,他并不真的想去办理贷款,所以他是可以把自己的贷款申请撤销的。贷款撤回的程序也是比较麻烦的,需要贷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学生资助中心,还要带着相关证件去办理撤回业务。并且在撤回之后借款人就不能够再办理助学贷款了,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办理的机会。
2 如果签了合同 是不能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明白助学贷款撤回,只是你在网络上进行了预申请,没有在现场去办理业务,这种情况下贷款是可以被撤回的。如果你把网络上的材料都下载了出来,并且还在打印店打印了出来,还去现场进行了业务的办理。这种情况下,贷款合同就不能撤回了,因为你已经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合同,合同一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所以也就不能再撤回了,你只能够进行贷款。
刚申请的助学贷款,不想贷了,可以向银行申请退吗?
刚申请的助学贷款是可以退的,不提交剩下的资料即可。
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
可以,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后,如果想申请中止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交停贷申请,签订完停贷合同后即可解除贷款。一般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的,学生可以贷款一年后停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或者中途停止贷款,具体贷款期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
三、贷款发放及还款方式:
1、助学发贷款采取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方式。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放贷计划分年度将贷款转划入学校“助学贷款管理基金专户”学校从专户上提取贷款人应交助学费和住宿费后,其余部分划入相应学生生活账户。
2、助学贷款本金采取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分次偿还的方式。贷款人可随时将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归还贷款银行。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3、助学贷款利息按年结息,不计复利。在上述规定贷款期限以内市财政给予贴息50%,剩余50%由贷款人支付。
扩展资料: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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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如何取消和助学贷款申请后怎么取消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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