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不是江苏省内可以通用的
不是的。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扩展资料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公积金同省不同市可以用吗
可以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拓展资料: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注意: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时间限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可以江苏省通用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积金贷款可以江苏省通用吗、公积金贷款可以江苏省通用吗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