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390亿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日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指出,2021年,深圳市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706.95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949.04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13.3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4.70亿元。
据了解,深圳市2021年为5.69万户家庭发放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394.70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5.92%;支持职工购建房497.10万平方米,偿还期内可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03.04亿元。
此外,2021年,深圳市共有706.95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949.04亿元,缴存额同比增长16.84%;2021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开户职工117.31万人。
《报告》称,2021年,344.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13.39亿元,提取额同比减少1.20%。提取金额中,包括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88.48%;离休和退休等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1.52%。
《报告》显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刚需购房,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5.2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66%。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2021年,该中心推出商转公贷款线上办理服务,同时,住房公积金无纸化办理模式实现25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无纸化办理。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规下月实施
10月21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新规对原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延长购房提取时间间隔、对租房提取额度进行差异化安排、违规骗提职工被限制提取以及实施联合惩戒、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基本保障对象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
据介绍,本次提取新规对不适宜现行提取业务开展实际的相关证明进行了调整: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取消“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此外,提取新规对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所需要的购房票据间隔有效时间予以延长,新规规定购房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在三年以内的(此前为两年)均可提取,以相关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提取新规定对属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的基本保障对象在租房提取额度上予以适度倾斜,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可以自行选择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可提取实际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也可以选择按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取公积金。
据悉,基本保障对象选择每月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的业务办理时间由市公积金中心另行通知。其他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租房提取额度仍按照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执行。
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公贷
据悉,为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提取新规进一步规范了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对职工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的,市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申请。
目前,职工购买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时提出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增多,且预计未来购买此类住房的职工家庭将持续增长。考虑到这类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迫切需求,本次贷款新规新增了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贷款新规规定,职工拟购住房按照深圳市住房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一定年限内限制转让、仅限于向特定对象转让或存在其他类似情形的,职工可以将该住房作为抵押物并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贷款新规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范拆迁和回迁住房公贷申请
据了解,目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拆迁住房往往涉及到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需要注销抵押权的情况。为妥善解决该问题,保障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贷款资金风险,此次贷款新规对拆迁住房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注销抵押权业务予以规范,明确规定对于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抵押住房并注销抵押权的,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人重新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协助。
此外,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规明确,在职工、项目实施主体或开发单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新规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
违规提取公积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据介绍,提取新规针对失信违规骗提的职工限制提取和实施联合惩戒。明确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在确认违规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其信息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或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深圳市经济基本情况,经济环境、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一、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2010年上半年,深圳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稳中趋快的增长态势。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15.6亿元,增长(同比,下同)11.6%,增速较上年同期高3.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底的0.1:46.7:53.2发展为0.1:46.3:53.6,第三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0.4个百分点。上半年深圳市经济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工业快速增长,效益显著提高
上半年,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769.8亿元,增长12.8%,增长速度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从企业类型看,受外部需求回暖的影响及出口回升的拉动,上半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累计948.2亿元,增长10.4%,比上年同期高出9.2个百分点,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53.6%: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最快,达16.4%。从行业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898.0亿元,增长16.1%,同比提高10.0个百分点,在全部工业增加值的占比已经过半。
随着深圳经济形势的好转,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亦有显著提高。1—5月,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和工业产品销售率分别为169.2%、98.4%,同比分别提高了7.2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提高31.9%,利润总额亦有51.5%的较大增幅。
(二)投资需求平稳增长,房地产投资增长迅速
上半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7.3亿元,增长11.1%,增长速度较上年同期低2.7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40.2亿元,增长6.7%,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了60%;由于上年基数较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迅速,累计投资205.7亿元,增长16.8%,增速同比大幅提高了26.3个百分点。
(三)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商品销售畅旺
上半年,深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403.5亿元,增长16.1%,增速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从趋势看,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幅基本维持在16%以上,反映市场消费增长较稳定。从商品销售情况看,十大类商品中,除服装鞋帽针织类下降外,其余均有所增长。上半年,资本市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作为替代产品的金银珠宝类和汽车类商品销售出现了迅猛增长,上半年的累计增幅分别达到57.9%和55.6%。
(四)外贸需求加速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小幅增长
上半年,深圳市外贸进出口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深圳进出口贸易总额累计完成1452.2亿美元,同比增长27.5%,其中,完成出口总额838.4亿美元,增长21.8%;完成进口总额613.8亿美元,增长36.2%。l—6月,深圳外贸出口逐月回升,除1月份负增长外,其余各月增速均较上月有不同程度提高;进口增速基本保持在35%左右。
从出口结构看,一般贸易增长迅速,上半年一般贸易出口280.8亿元,增长37.3%,在出口总额中的比例较去年底进一步提高了4.2个百分点,对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9%,超出加工贸易1.2个百分点。从出口产品类型看,机电产品是最主要的出口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了90%,其次为高新技术产品。
上半年,深圳市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8.5亿美元,增长2.2%,港澳台依旧是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实际投资占全部外资比重近70%。上半年东盟在深圳的实际投资有33.9%的大幅增长。外资投入的行业主要为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业。
受消费需求和外贸需求迅速增长的带动,上半年深圳物流业亦有可喜增长:全市货运量累计增长18.0%,货物周转量增长49.7%,同比分别提高11.0和49.6个百分点;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22.0%和29.4%,同比分别提高了38.9和50.1个百分点。
(五)物价总体加速上扬,各类消费品价格涨跌不同
上半年,深圳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升2.6%,涨幅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从物价走势看,各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呈逐步上扬态势。其中,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8%,是今年来升幅最大的月份,涨幅较5月份提高了0.6个百分点。八大类主要消费品中,涨幅居前三位的依次为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消费品,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已超过5%。而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的价格则有所下降。
从上年末开始,深圳原材料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已有逐步回升的势头。进入2010年,两类价格均表现为持续上涨,1—5月的累计涨幅分别为4.0%和2.3%。原材料价格中涨幅居前的产品为有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和农副产品类,其累计涨幅已超出或接近10%:工业品出厂价格中,生活资料价格累计上涨4.4%,石油工业产品价格1—5月累计涨幅高达70.0%。
(六)财政收支同步增长,各项税收增长良好
上半年,深圳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574.0亿元,增长15.5%,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52.8亿元,增长32.8%,提高了20.8个百分点。1—5月份,各项税收完成460.8亿元,增长14.1%。各项税收中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营业税增长较快,其中企业所得税至5月末的余额为86.9亿元,同比上涨了34.2%。
(七)房地产市场需求减少,调整态势明显
上半年,针对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从深圳房地产市场近来的表现看,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房地产价格已有小幅回落态势。
1、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
(1)新建商品房供给不容乐观,需求大幅减少
从供给情况看,竣工面积增长较快,而批准预售面积则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上半年,深圳市商品房竣工面积累计198.2万平方米,增长20.6%,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53.4万平方米,增长45.4%。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170.6万平方米,减少27.8%,其中,住宅批准预售面积142.0万平方米,减少29.8%。
上半年,深圳市商品房施工面积2637.6万平方米,减少4.8%,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811.9万平方米,减少1.9%。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73.1万平方米,增长22.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24.8万平方米,增长48.9%。住宅新开工面积的大幅增长将对未来住宅市场供给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从需求情况看,销售面积出现明显减少。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152.9万平方米,减少62.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35.1万平方米,减少64.9%。分住宅类型看,大户型住宅销售面积的减少尤其明显,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上半年累计销售面积43.9万平方米,大幅减少了75.0%。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收2k330.6亿元,减少34.6%,其中,住宅销售收入286.3亿元,减少39.0%。
(2)二手房交易略有减少,小户型二手住宅需求保持增长
上半年,深圳市二手房累计交易面积557.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0.2%。其中,住宅交易面积461.4万平方米,减少5.7%。分住宅类型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二手住宅上半年累计交易面积238.4万平方米,增长2.4%,这亦说明小户型二手住宅仍然具有较大的刚性需求。二手房交易累计收入333.3亿元,增长5.2%。其中,二手住宅交易收入为267.1亿元,减少5.2%。
2、房地产价格情况。
(1)新建商品房价格近月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相对高位
国家统计局对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数的监测数据显示,深圳市6月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增长10.2%,环比下降0.7%,环比价格出现了连续两个月的下降。
按深圳房地产信息系统统计口径,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21195元/平方米,增长73.9%。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各月走势看,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达到历史最高价位24166元/平方米。5月和6月,销售均价环比出现回落态势,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1789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6.0%,环比下降了5.8%,5、6两月比4月累计下跌12.2%。
(2)二手房价格与新建商品房价格走势类似,成交均价下跌趋势较新建住宅和缓
国家统计局对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数的监测数据显示,深圳市6月二手房价格同比增长10.4%,环比下降1.3%,深圳二手房价格指数与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的走势相似,同比表现为上涨,但环比价格则出现了连续两个月的下降。
按中原地产统计所得的二手住宅成交均价显示,4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均价出现了历史高点18335元/平方米,之后二手房价连续两月环比下跌。6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17377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3.1%,环比下降2.4%,5、6两月比4月累计下跌5.2%。
3、房地产金融情况。
(1)房地产贷款情况
截至2010年6月,深圳市房地产贷款余额5340.2亿元,新增(比年初增加)599.8亿元,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3.1%,较年初高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13.2亿元,新增195.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26.3亿元,新增384.7亿元。6月份,深圳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8.8亿元,较5月份的新增额减少了46.0亿元,新增房贷出现了明显收缩。
(2)房地产贷款质量变化
截至6月末,深圳市国内金融机构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33.1亿元,比年初减少2.8亿元;不良贷款率0.62%,比年初降低0.13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不良贷款余额11.0亿元,比年初减少1.8亿元;不良贷款率0.85%,比年初降低0.31个百分点。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17.6亿元,比年初增加0.2亿元;不良贷款率0.46%,比年初降低0.05个百分点。6月份,深圳个人住房不良贷款比上月减少了0.8亿元,不良率亦下降了0.02个百分点。房地产信贷整体质量均有提升。
二、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2010年上半年,深圳银行类金融机构效益继续增长,人民币存贷款保持增长,外汇存款大幅增加,外汇贷款小幅减少,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证券业资产规模缩小,保险业延续良好发展态势。
(一)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上半年,深圳银行业经营效益整体良好,税前利润继续增长,资产质量保持平稳。深圳市银行业机构上半年累计实现税前利润236.2亿元,增长28.0%。其中,中资银行业机构税前利润228.0亿元,增长27.8%:外资银行税前利润8.1亿元,同比增长32.6%。
1、存款持续增长,储蓄存款活期化趋势明显。
截至6月末,深圳市金融机构(含外资,下同)本外币存款余额20520.3亿元,新增(比年初,下同)2162.9亿元,增幅(比年初,下同)为11.8%,同比少增354.3亿元。从存款结构看,人民币储蓄存款、企业存款和其他存款均有较大增长,其中人民币储蓄存款延续了上年末的上升态势,新增703.0亿元,增幅为12.2%,新增额占人民币存款总增量的36.1%。新增储蓄存款主要流向活期存款,上半年新增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达565.1亿元,占了全部新增人民币储蓄存款的80.4%。上半年,外汇存款有较大幅度增长,累计新增外汇存款32.2亿美元,增幅达25.6%。
2、贷款增长落后于存款,短期贷款增长迅速。
截止6月末,深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6152.1亿元,新增1368.7亿元,增幅为9.3%,同比少增2370.4亿元。从贷款产业结构看,新增贷款总体继续向第三产业倾斜,投向的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贷款期限结构看,人民币短期贷款上半年新增486.3亿元,增幅19.3%,领先中长期贷款4.6个百分点,在全部人民币贷款中的比重较年初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中,增长最快的是单位贷款中的固定资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的增长速度较上年大幅回落。上半年,外汇贷款小幅下降,比年初累计减少11.8亿美元,减少0.3%。
3、现金净投放继续增长。
2010年上半年,深圳市金融机构现金累计净投放611.2亿元,同比多投放13.4亿元,增长2.2%。现金净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随着深圳经济的回升,现金需求量增长速度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
(二)主要金融市场情况
2010年上半年,深圳银行间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交投活跃,票据融资减少,证券市场持续下跌,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1、银行间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交投活跃。
上半年,深圳银行间货币市场累计交易量达69067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银行间信用拆借合计成交168547亿元,增长25.6%,净拆入资金1505亿元;债券质押回购交易总量为46567亿元,增长1.9%;债券买断回购交易总量为5646亿元,增长71.3%。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买卖交易总量为83790亿元,大幅增长79.2%。
2、票据融资显著减少。
截至6月末,深圳金融机构人民币票据贴现余额638.9亿元,比年初减少269.2亿元,比年初下降29.7%,同比少增2425.9亿元。从2月份开始,票据贴现基本呈逐月下降的趋势,6月份单月减少238.9亿元,使上半年余额下降到了2008年四季度以来的最低点。票据贴现的显著减少亦表明了目前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有所下降。
3、股市几呈单边下跌态势,证券公司盈利下降。
截至6月30日,深证成份指数最高13782.8,最低9335.6,收于9386.9点,比年初下降4379.2点,降幅达31.8%:深证综合指数最高1256.4,最低931.8,收于945.3点,比年初下降262.0点,降幅为21.7%。1—6月,深圳证券市场股票、基金、债券、权证累计成交金额99946亿元,日均成交847亿元,同比增长25.4%。1—6月份,深圳证券市场新上市公司数目为164家,其中中小板110家,创业板54家。
截至6月末,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188.5亿元,比年初下降513.4亿元,降幅为10.9%:税后利润72.7亿元,同比减少31.3亿元,降幅为30.1%。法人基金公司保持在16家,管理基金197只,比上年末增加19只;基金总规模8083.3亿份,增加12.0亿份。期货公司12家,比上年末减少1家;净资产13.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7亿元。
4、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费收入增长乐观。
截至6月末,深圳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82.3亿元,同比增长29.9%,其中:财产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58.8亿元,增长19.7%,占全部保费收入的32.3%;人身险(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和寿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23.5亿元,增长35.4%,占全部保费收入的67.7%,占比较上年末进一步提高了2.9个百分点。深圳辖区各保险机构总资产达到672.3亿元,比年初增加85.3亿元,增长14.5%。上半年,深圳保险业扭转了多年来的负利润局面,实现税后利润2.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34.3%。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香港人民币业务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断扩大。
2010年上半年,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顺利开展,结算金额大幅增长,业务笔数增长较快,业务种类不断丰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大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010年l—6月,深圳地区共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1158笔,金额为220.5亿元。其中跨境货物贸易业务1022笔,金额为187.6亿元;跨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业务128笔,金额为29.7亿元;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8笔,金额3.2亿元。截至6月末,深圳市10家银行为28家境外参加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共32个,账户余额合计39.5亿元,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了38.7亿元;通过同业往来账户累计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73笔,金额合计5.0亿元;16家银行为境外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39个,账户余额合计8.5亿元。
2、香港人民币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运行。
截至6月末,清算行在我行清算账户余额692.7亿元,同比增长63.0%;累计净缴存人民币现钞12.6亿元。1—6月,中银香港作为参加行共吸收客户存款297.0亿元,共为客户开立账户58.6万户。香港居民累计向内地汇入人民币资金62882笔,金额43.6亿元;内地往香港的汇款业务共1481笔,金额2.7亿元;香港净汇入内地40.9亿元。
1—6月,清算行外汇平盘交易累计净买入人民币276.7亿元;参加行从清算行净买入人民币累计275.5亿元;清算行累计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净拆出人民币资金48.1亿元。
1—6月,内地银行卡在香港使用清算总金额392.7亿港元,折合人民币327.5亿元,香港银行卡在内地使用累计清算总金额为9.3亿元人民币。1—6月,共清算香港人民币支票264笔,金额1383万元。
1—6月,通过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收付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共计220.6亿元,其中内地进口付出人民币结算资金102.5亿元,内地出口收到人民币结算资金118.1亿元。
三、值得关注的经济金融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金融问题
2010上半年,针对过快上涨的房价,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房地产市场在价格和交易量方面均出现了一定的调控效应,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在6月份亦有较明显的收缩。但我们应该认识到,目前深圳房价只是在大幅上涨近一年后的小幅回调,房价收入比仍然高企,房地产泡沫仍然严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如能得以继续严格执行,深圳房价应该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深圳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比重一直高居30%以上,贷款增长对房贷的依赖性亦较重,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萎缩和价格的下行,都将对银行资产造成较大的影响。上半年,深圳金融机构在房贷收缩的情况下,已经进行了积极尝试,单位贷款等业务的发展保证了贷款的稳定增长。未来,深圳金融机构应该进一步发掘和创新更多的金融产品,以保证银行业务的平稳运行。
(二)人民币汇改对外贸的影响问题
上半年,深圳外贸进出口大幅增长,并超越了金融危机前的规模。从各月走势看,出口增长虽然仍落后于进口增长,但增速正在逐步靠近。汇改对深圳外贸的影响如何,目前仍没有明显的表现。但从深圳的出口结构看,一般贸易比例近年来有明显增长,上半年在出口中的占比已接近35%。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将可能对深圳一般贸易出口的发展构成一定影响。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问题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深圳试点以来,取得了飞速发展,上半年业务累计金额超过200亿元,相当于2009年业务量的32倍。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的推出进一步丰富了跨境业务种类,参与跨境业务的境内外银行数量亦大幅增加。但与此同时,跨境业务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跨境货物贸易业务量占深圳外贸进出口比例虽已较上年未有大幅提高,但依然较低,上半年业务金额仅占进出口的12.9%;此外,有17家银行自深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还未办理一笔业务。可见,深圳跨境贸易结算业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仍需更大力度地推进此项工作。
深圳公布今年住房发展实施计划: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约6万套
7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公示了2020年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的完成情况,同时公布了2021年住房发展的实施计划。
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约6万套
商品住房方面,计划显示,2021年深圳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58.3公顷,更新整备用地91公顷。
开工建设目标上,2021年,深圳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供应目标而言,2021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为600万平方米,约6万套。
与去年公布的供应目标相比,近两年基本持平。2020年,深圳拟建设商品住房6.3万套、建筑面积563万平方米。从完成情况来看,2020年深圳市商品住房累计批准预售和现售面积为633.83万平方米(64581套),较2019年增长9.09%。
深圳市住建局指出,2021年将继续严格落实“新深八条”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限购、 限售、限贷、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收入证明、资金流水,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同时,加强住房价格管控力度。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制度,一手住房预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同地段一手住房预售价格。强化一二手住房联动调控,确保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此外,深圳住建局明确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考核。
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力争供应4万套
公共住房方面,2021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74公顷,更新整备用地19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81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40公顷。
建设筹集目标上,2021年,深圳计划新增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3万套,其中新增建设7万套,筹集1.3万套。2021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万套。供应目标来看,2021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力争供应4万套。
计划显示,2021年深圳全市公共住房计划建设筹集资金约317.11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约19亿元,占比5.99%;区财政投资41.16亿元,占比12.98%;安居集团投资约133.72亿元,占比42.17%;社会投资约123.23亿元,占比38.86%。
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间)
租赁住房方面,深圳2021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包含在2021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总量363.3公顷中)。2021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间)。
措施与保障方面,深圳市住建局指出,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立法工作,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做好组织实施。同时,完善住房租赁土地、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加强行业规范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逐步形成“1部法规 1部规章 N件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的法规政策体系。
同时,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重点规范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由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制定完善“指导意见 实施指引 技术标准 分区计划”的实施体系。
此外,各区要推动落实一批试点项目,发挥国有企业和村集体股份公司在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深圳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修订中央财政支持深圳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系统,提升审核工作效率。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深圳部分银行上调多少房贷利率?
具体而言,首套房房贷利率调整为LPR+55bp,即5.2%,二套房利率为LPR+75bp,即5.4%;而此前首套房贷利率为LPR+40bp,二套房则是LPR+60b。
1月28日媒体消息,深圳部分银行已经停止了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有额度的银行,目前在申请贷款后,也要等到3月左右才能放款。
并且,随着额度收紧,部分银行的房贷利率也开始上浮。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一手、二手房的贷款利率上浮60个、100个基点后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审批,但国有大行的房贷利率仍保持稳定。
另外,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过往报道,1月27日起,广州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行的房贷利率将全部上调。
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
有消息称,广州各家银行亦接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要求,提出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能超过12.6%;同时,各银行每个月新增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20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平均放款额度。
还有一点,部分银行已经停止了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有额度的银行,目前在申请贷款后,也要等到3月左右才能放款。如果你资质条件较好的话,放款是稍微容易一些。但是,对于一般资质的人,放贷比较慢一些。
参考资料来源:深港在线-深圳部分银行利率上调
深圳限制交易类住房或可公积金贷款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已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据 介绍,新规对原提 取 、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租房提取额度将进行差异化安排、骗提职工将被限制提取以及实施联合惩戒,限制交易类和共有产权类住房将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此次征求意见将于5月15日截止。
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
该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本次提取规定修订,拟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对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的购房提取进行限制。
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受理。
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
深 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取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商品住房”的内涵,删除了不符合现行城市住房供应现状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取情形;贷款新规还明确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申请变更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应结清贷款的要求,规范了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放款前提、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等。
取消两项提取业务证明材料
据了解,现有提取规定中,职工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永久居留权证明”。
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此次修订拟调整不适宜现行提取业务开展实际的相关证明,取消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永久居留权证明”等证明材料,职工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回乡证、台胞证。
违规提取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提取新规拟针对失信违规骗提的职工限制提取和实施联合惩戒。明确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在确认违规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其信息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或在公积金网站公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亮点
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提取额度倾斜
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予以适度倾斜。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支持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开展,本次提取政策修订拟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予以适度倾斜。
对属于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的职工,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租赁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其他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租房提取额度仍按照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执行。
限制交易类住房可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购住房按照本市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存在限制交易情形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
据介绍,目前,职工购买限制交易类住房和共有产权类住房时提出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增多,且预计未来购买此类住房的职工家庭将持续增长。考虑到这类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迫切需求,本次贷款新规拟新增限制交易类住房和共有产权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新规规定,职工所购住房存在按照本市住房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一定年限限制转让、限于向特定对象转让等限制交易情形的,在该住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职工所购住房属于按照本市住房政策执行共有产权要求的,亦可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
规范拆迁和回迁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拆迁住房,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为贷款追加足额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市公积金中心可以支持办理该住房的抵押权注销。
据了解,目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拆迁住房往往涉及到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需要注销抵押权的情况。为妥善解决该问题,保障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贷款资金风险,此次贷款新规拟对拆迁住房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注销抵押权业务予以规范,明确规定对于拆迁住房,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为贷款追加足额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市公积金中心可以支持办理该住房的抵押权注销。
此外,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规明确在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前提下,市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贷款申请;并根据项目开发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要件认定新增住房面积的购买行为,以增购回迁住房面积的价款作为购房总价,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款等政策,计算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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