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允许异地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太复杂。我们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该地来负责审核缴存和已申请贷款情况,而申请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包括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等一系列流程。加上各地公积金贷款都有不同的规定,贷款额度也不一样,所以一二线城市的公积金去三四线城市去购房,不能按照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贷款,相反,三四线城市的公积金去一二线城市,又到达不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门槛。
2、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利益矛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属于地方管理,财政匹配部分也是本级财政匹配,大家都不想把自己财政的钱用于其它的城市建设,所以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担心动了自己的奶酪,都有所顾虑。再加上加上人才通常是从三四线城市流向一二线城市,而一二线城市职工购房的愿望比在三四线城市购房愿望强烈,公积金管理而产生的增值收益进入当地财政非税收入,少的中心几千万,多的几亿几十亿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很多人不会希望自己的资金被别的城市使用。
3、各公积金中心的资金池不一样。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中心资金利用率还不到60%,而有些城市的公积金已经超出了资金使用红线甚至达到了110%之多(当然是从商业银行贷款)。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贷款都满足不了自己的申请,怎么不可能会轮到异地缴存职工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呢!所以不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
拓展资料:
1、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会考虑在异地买房,但是异地买房由于购房者时间和精力有限,往往不能全面顾忌。但是异地买房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例如一些购房政策,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还有的购房者会考虑在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公积金不能异地买房吗?
2、异地买房就意味着购房者的买房城市和公积金缴存的城市不在一起。虽然在部分城市实行了公积金贷款的互通政策,但是大部分城市仍旧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者向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先应该向公积金公司进行核实,看自己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3、但是即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异地买房也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如果是买新房,提供发票、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身份证等信息即可,如果是买二手房还需要提供产权证等。
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是什么?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一、不良贷款的成因
查找不良贷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上仍未实现精耕细作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如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条件不落实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我们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1重贷轻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控,重贷款投放,轻贷款管理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受考核导向和方式的影响,在考核导向上,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强调了收益与风险匹配的要求,但实际情况是规模考核前置且力度大,质量考核受制于资产分类不及时和审计事后调整等因素往往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上的“短视”行为,导致“重规模 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考核方式上,大都采用“买单”的方式,直接同贷款投放,以贷引存,贷款收益挂钩,形成各机构重投放重收益,过分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资产质量的管控要求。同时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期制,也易导致片面追求任期内业绩的倾向,在发展与风险的博弈中,风险管控让位业务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
2风险管理的理念仍未深入人心
金融机构极易被“黄金客户”所迷惑,如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政府项目等贷款不做深入分析,通过各种手段降低准入标准,调整其风险限额,扩大授信;贷后放松管理,对贷款的使用,企业的经营等情况监控不力。为了形成投放,忽源,过分相信和依赖第二还款来源,认为只要有担保的贷款就是好贷款,忽视了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担保能力不足,“担而不保”执行难的问题,抵质押品估值偏高,变现难的问题。在贷款管理过程中,认为“不欠息就是好贷款”,对企业重大事项关注不足,对企业的现金流不做深入分析,不能对贷款风险作出及时、准确判断,进而丧失最佳盘活处置时机。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化现象严重,在贷款到期后,一味依赖转贷,认为“借新还旧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市场竞争乏力、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视而不见或存在侥幸心理,其结果是将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3信贷流程控制不足
流程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流程控制上的问题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如对新暴露不良的管控,考核部门、经营部门、处置部门看起来各司其职,实质有可能人人负责,人人负不了责。如:经营部门对不良形成负有管理责任,但却不用操心处置化解,保全部门负责处置化解,却不用为不良的形成买单,处置多了就是业绩,考核部门不是经营部门,关心数字更甚于项目本身。
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性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资产质量和考核的影响也应引起足够关注。众所周知,不良贷款的认定是依据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来确定的。风险分类的结果影响减值准备计提,如果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得不到及时暴露,减值准备的计提就不准确,对各经营主体的考核也会出现成绩体现在前,惩罚滞后的现象。
5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到位性不足
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是对授信业务全过程的检验和考核。目前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认定项目的业务种类繁多与历史沿革跨度大的考验比较突出;三是对各个阶段政策要求和制度依据掌握不够,在做责任认定的时候,往往受制于责任认定人员个人素质,责任认定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责任追究的情况看,项目从形成不良、责任认定到责任追究过程比较长,追究的滞后和追究时的避重就轻,直接影响其严肃性,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 教育 作用。综合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情况,我们不难发现,责任认定环节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的关注远胜于对贷前调查不深入的调查,过分强调贷后操作环节细节上的不尽职,对贷前客户选择和营销策略制定等环节的缺陷避而不谈,同时责任追究对一线员工的处理面和处罚强度远胜于对有决策权的经营者的处理,处罚不公、处罚不力的问题对不良贷款的产生也有较大影响。
二、不良贷款清收难的对策
要改善资产质量、遏制不良贷款集中暴露的趋势,必须找准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解决好认识和机制问题,重点突破
首先要解决好收益和风险关系问题。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要提高“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严把信贷准入关,加强信用评级和授信方案审批。其次要解决风险管控的压力和业务发展的动力问题。明确信贷业务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和尽责要求,严肃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既要防止一味追求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控,也要杜绝畏手畏脚,制定尽职免责办法,对不同类型客户分别明确尽职指引,打消贷款管理人员的工作顾虑。对于工作不尽责、应作为未作为、违规操作的人员,特别是因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资产质量下迁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第三要解决贷款管理的机制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相关部门在贷款管理的职责定位和主要风险点,建立科学、高效、责任清晰的信贷营销、准入、审批和发放的管理机制,建立贷后企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贷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的贷款管理激励制度,出台信贷岗位尽职工作指引,将考评结果与机构和人员的奖惩挂钩。要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防止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层层衰减。建立风险预警例会制度,使信贷风险事件能得到及时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和处置的激励力度。
2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质量管控体系
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点投放行业的研究。通过研究,找准目标定位,大力拓展市场,准确识别并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促进信贷结构的优化。制定贴近市场的信贷政策,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实现由“大向优”的转变,由重视大中型客户向重视优质大中客户与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并重转移。由于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信贷风险与行业景气状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行业背景的研究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分析预判,强化风险缓释 措施 。第三是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与收益有效平衡的理念,健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提高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抵御信贷风险的发生,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是要提高贷后管理能力。贷后管理是信用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贷后管理的频度和深度要求,密切关注企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关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关注企业现金流变化。
3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
要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首要任务是必须遏制新暴露不良贷款的产生。不断巩固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用可持续的发展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和退出类重要客户的策略研究,避免因“死退”和“退死”,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情况发生。其次要用足用好政策,多种手段消化不良。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对项目的把控,把合适的政策用到合适的客户上,充分利用新政策、新工具、新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度,稳妥消化历史包袱。第三是建立资产质量控制激励约束机制。用政策杠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领导班子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考核和责任约束机制,实行责任收贷。实行奖惩制度,完善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问责制,严肃责任认定,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近几年来,银行内部虽己建立了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审贷分离制度等各种信贷管理制度,但由于订立的制度不够科学严谨,信贷经营利益机制与风险机制不对称,缺乏责、权、利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经营责任和资产损失的考核不明确、不严格,贷款风险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这就直接影响了贷款的质量。某些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分解指标,分层监控以及简单的权限控制和审批控制的层面,虽说层层把关、审查,但实际上造成集体决策等于无人负责的局面。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做出风险预警,以便采取应对措施降低贷款风险。贷后管理能否严格、客观、及时,实质上就是贷款预警机制能否起作用,可以说贷后管理是信贷风险预警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基层行中,信贷部门往往担负者全行主要存款指标,而相当多的贷款户并不是存款户,由于这种利益机制的驱动,信贷人员主要的精力放在了争拉存款上,而对相当多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则放松了,到企业去解情况的时间少了,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经营动态的变化,贷后管理成了应付日常制度和检查的需要,这种检查是企业报表数据的移位和凭印象做出的书写,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失去了贷后检查的实际意义。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调控机制混用,该由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甚至企业发不出工资、欠交税款、扶贫解困都要求用信贷资金解决,这种方式发放的贷款不可能实现正常的循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使银行贷款造成风险非常严重,如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经济活动本应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特点和市场运作规律等自发提出的要求,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一种表现。在此过程中一旦政府插手,如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被迫增加直接风险之时,也就是其通过公有产权的内在血缘关系将风险最终全部转移给国家之时。政府在企业资产重组中所扮演的角色,应是通过相关法律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扶持,而不应运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应有的市场规律和资金运动规律。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应对策略:
(1)银行应积极构建科学的不良贷款管理体系对于银行内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银行为了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的调整和新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应该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对于不良贷款管理的框架,同时全面加强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建立相应的监事会制度,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责任制,可以有效的健全信贷审批的被控制度,并建立科学的预警制度,充分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这样才可以有效的加强风险的管理,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产生。此外,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能真正反映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
(2)在政府行为上,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归位。搞好宏观经济调控,规划和制定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全局性或区域性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退出微观经济领域,运用市场规则进行公正、公平裁判,保证银企双方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疏导商品、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规范、有序运行。要强化央行金融宏观指导和金融风险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的风险预警、制裁、信息调查与披露系统,督促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管理。
(3)企业应该建立现代企业的法人制度,尽快明确国家、法人和个人三者之间的产权关系,理顺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关系,从而确定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加速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尤其是对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同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注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生产机制,然后要建立面向市场的营销和成本核算机制,最后要建立面向市场的投融资机制。银行应该与国有企业加强联系,积极参与企业体制的改革,从而降低信贷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是什么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是什么?来看看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与戴相龙是怎么说的吧!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关键的时期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加速由商品经济阶段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过渡。在这一关键而特殊的历史时期,金融体系承担着时代赋予的巨大挑战。传统的金融运行、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模式面对着改革任务的加码和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风险成本增长所形成的巨大挑战。
同时,20世纪90年代,我国金融领域的问题集中显现,特别是国有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中国国有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一度成为国外各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
2004年5月31日,《金融时报》刊登了一篇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先生的 文章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几个问题》,其中,对于不良贷款的成因有一段这样的论述。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中央银行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以及构成做过详细调查,分析表明: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不良贷款在整个不良贷款中所占比例并不高。根据中央银行的调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历史形成主要来自于政府干预较多、法律环境薄弱、国有商业银行客户群管理不善等原因。具体来看,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约3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受到各级政府干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干预所导致;约30%的不良贷款是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所形成的;约1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内法律环境不到位、法制观念薄弱以及一些地区执法力度较弱所导致;约有10%的不良贷款是政府通过关停并转部分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包括军工产业)所形成。总的来看,仅有2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有银行自身信贷经营不善所造成的。
我们再来看看在本书撰写期间,编者对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的访谈,这次访谈时间在2017年4月到2018年7月中间,他也归纳 总结 了不良贷款的成因。
从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上看,我归纳了八个方面。
一是信贷资金用于财政性支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国有银行在扶贫、就业、发展等方面发放了大量政策性贷款,有时还要为企业发放贷款缴税、解救危困企业。据工商银行分析,1997年8月不良贷款5627亿元,其中因政策性放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为3086亿元,占54.8%。国有银行为国有企业垫付了大量铺底流动资金,如天津无缝钢管厂投资概算34.9亿元,实际投资134.6亿元,除政府划拨部分土地用于工厂建设外,其余全部为银行贷款和应付款项。
二是国有企业亏损挂账数额巨大。199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业)总资产约为15万亿元,却有3万亿元亏损挂账,亏损挂账必然占压大量贷款。
三是1992-1993年,全国出现“房地产热”“开发区热”,造成大量不良贷款。仅广东、海南和广西的北海市,积压在房地产上的不良货款就有1500亿元。
四是重复建设,亏损严重。据对“七五”时期202个国家重点项目的调查,总投资为3482亿元,其中贷款(不含“企业自筹”中实际占用贷款)1091亿元,约有四分之一没有还款能力。1997年8月国家下达关闭“十类土小厂”,也给银行造成大量不良贷款。
五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借企业“改制”为名,逃废对银行的债务。工商银行统计,截至1998年底,与工商银行有信贷关系的企业有133459个,其中悬空逃废债务19939户,占“改制”企业的15%;悬空透皮债务本金和利息1390亿元,占“改制”企业所欠本金的41%。农业银行统计,逃废债务的“改制”企业占“改制”企业的45.46%,悬空逃废的债务占50%。中国银行统计,“改制”企业逃废债务占65%。建设银行统计,“改制”企业逃废债务占37%。四家银行合计,因企业“改制”共逃废银行债务2662亿元。
六是地方保护主义和企业资不抵债,银行合法债权得不到保护。1998年,四家银行的法规部提出依法收贷案件共计148819件,涉案金额1841亿元。已审结案件涉案金额875亿元,银行胜诉率高达99%,但可以收回的本金仅220亿元,占涉案债权的25%,银行还付出诉讼费15亿元。
七是国有银行重放款轻管理和违规放贷也形成许多不良贷款。1997年,人民银行抽查四家银行的贷款发放,有41%的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四家银行绕过贷款规模控制发放的贷款和账外贷款2246亿元,对外办经济实体1656亿元,也造成大量贷款损失。
八是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不够有力。人民银行对违规贷款发放的处罚不够及时有力,有些分支行还自办经济实体,丧失了监管权威。
小川行长曾在2004年发表的演讲中总结说,
总体来看,虽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体规模较大,但是比较而言,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比重并不过高,改革是有希望的。
我们知道,在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各方意识到中国金融风险山雨欲来,国有银行改革不得不提上日程,而改革的起因开端之一,变是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造成的银行资产恶化的隐患。
事实上,导致我国国有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什么原因是最主要的?这一判断至关重要,详细的论述本书第二章做了细致的阐释,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进行进一步阅读。
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在接下来的节目中,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分享本书的精彩选段以及商业银行股改亲历者的访谈,期待您继续关注,与我们共同回顾这一段重要的改革历程。
关于异地贷款不良成因和贷款不良原因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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