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意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市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之一构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一)学生助学贷款受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置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销。注: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一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同学已被列入认定名单。具体可咨询你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为孤儿且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是自然人,包括近亲属,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本地户籍。编辑本段II。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一)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至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当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制年限(学生剩余学制年限)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4年。正常学制毕业两年后,学生根据贷款合同开始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是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两年。宽限期结束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学生学习4年以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自还本息期限缩短。(三)贷款利率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收取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正常上学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原则上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学生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1.兴趣。学生在校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中央直属高校录取学生的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被地方高校录取的学生,跨省就读的,由中央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在本省就读的,贷款贴息由当地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2.风险补偿。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比例按当年贷款额的15%确定。3.贴现利息和风险补偿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取。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足额拨付到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和其他有利于防范风险、加强管理的支出。编辑第三段。申请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1。2009年入学的新生和已经开通省市学生助学贷款的省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已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完成。通过预申请审查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大学出具省、市为生源地学生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2.已经开办外省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省市学生,必须由所在高校提供贷款证明。(二)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使用军官证或武警证作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编辑第四段。申请及办理程序(一)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准备材料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准备完毕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完整印章。(三)审核材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人到领取登记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两份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并使用申请表和邮政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人员要对材料进行审核。(四)签署本合同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是请在合同中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必须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无法汇出,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5)退回合同回执。借款合同签订后,学生可以凭合同到大学报到。在报告后20日内,由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联系。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注册后30天内(不晚于10月30日)未收到回执的,视为学生取消贷款申请。本合同所附收据是本合同项下的重要文件。请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用挂号信寄。(六)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户。(七)偿还贷款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结算银行将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编辑本段五、特别提醒(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的义务。(2)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3)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资金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在全国联网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对个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影响。(5)还款后,借款人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经办银行核对账目,防止出现问题。编辑本段六。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申请理由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太简单,要写得诚恳诚恳。(2)书面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2)应用程序不可更改。2.高校学生及家庭调查问卷:(1)本问卷字迹不可涂改、擦除或添加内容。(2)必须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3)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的公章必须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业务章无效。注:如果当地民政部门因故撤销,改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可以加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同时当地政府(乡级以上)要出具这种情况的说明。(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果父母不是独生子女,需要计算父母分担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开支。已婚兄弟姐妹一般不计入家庭人口。祖父母不应包括在家庭人口中。(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如果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里,如果他们有收入,就应该把他们的收入算进去。(7)问卷中的总体应与其他数据中的总体相一致,不能不一致和混淆。(8)父母离异的,调查表应填写父母双方的姓名。3.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身份证已过期的,可以用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父母身份证号码)加盖派出所鲜章代替。(2)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双方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与实际抚养不一致的,应在相应文书中注明。(3)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应在贫困证明中注明死者,由派出所出具加盖新鲜印章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xxx(借款学生姓名)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4.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要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的印章。(学生处办理)5.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个证人一个是学校老师,一个是学校同学。6.18岁以下的学生银行不放贷。7.就业证和低担保不是申请贷款的必备材料,但如果提供以上材料,申请贷款就比较容易。8.对于已经办理信用卡的学生,除非满足以下条件,否则银行不会放款:信用卡发卡银行出具“无需收入证明,无需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有误”的证明。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10.所有材料不得传真。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色印章。备注:1。所有材料都需要A4纸,不是A4纸的材料可以粘贴在A4纸上。2.每一份都要清晰。3.字迹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4.每种材料上的密封必须清晰。5.所有的形式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
陕西省2013年大学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具体步骤有那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的最大优势是不需要担保,贷款期限长,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县(区)教育局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的贫困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n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n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n 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
n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n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n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n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n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n 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其它贫困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用途及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二)、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后一年到期日期为9月2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登录系统
贷款学生请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并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宝鸡市扶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宝鸡市扶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9175230384,以下均同此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最大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陕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通过网站或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五)、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发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3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现场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什么(详细点)
如何申请贷款?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贷款期限是多久?
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已在高校就读学生的贷款期限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只付息、不还本,毕业两年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2013年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何时结束
我省规定今年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及外省就读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底,
高考录取新生申请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30日,申请办理贷。
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