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怎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x0d\x0a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x0d\x0a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x0d\x0a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x0d\x0a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x0d\x0a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x0d\x0a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x0d\x0a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x0d\x0a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x0d\x0a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x0d\x0a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x0d\x0a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x0d\x0a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x0d\x0a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x0d\x0a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x0d\x0a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x0d\x0a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x0d\x0a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x0d\x0a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
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其实并不是很麻烦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大一新生即录取通知书;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用学生证和学校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一般学生能够申请的商业贷款都属于信用贷款,所以小编就以信用贷款为例向大家举例说明。
一、大学生信用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二、大学生信用贷款条件要求:
A)身份证明;B)学生证、成绩单(在校学生);C)毕业证、学位证(已毕业);D)常用存折或银行卡对帐清单(过去六个月)。E)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等。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大学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大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步骤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
4、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直接参与了。
大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应该注意什么呢?
作为刚进入大学的新生,在去年我就办理了首次助学贷款。过程是真的复杂,步骤是真的繁琐。下面我将一步一个脚印,手把手的教你办理助学贷款的全部流程。篇幅有点长,但全是干货。希望大家认知看完。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网上续贷,也可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导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④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三、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操作步骤
1、登录网站。
2、完成注册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注册协议界面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
3. 注册完成后,页面会直接跳转到贷款系统首页,请点击“资料完善”。
4. 也可以在助贷网站登录页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登陆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登录后界面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完善信息选择资助中心
6.在请完善资料-个人信息内,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保存”(身份证不用上传,到县资助中心现场扫描上传)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完善资料信息
7. 页面跳转到就学信息页面,填写就学信息,点击保存(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不用上传,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页面关闭后,首页的资料完善按钮变为资料已完善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完善资料信息
8.点击首页的“贷款申请”,弹出贷款基本信息窗口,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9.在共同借款人信息窗口内,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点击“下一步”(不用上传证照,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10.在贷款资料确认窗口,点击“申请贷款”
11.点击“导出申请表”,导出申请表并打印,按提示带齐资料到当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用户提交贷款信息导出申请表
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如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提示: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线上签订合同”,可以在在服务系统进行变更(点击2020-2021学年度助学贷款下方的“修改”,点击“下一步”直至提交,出现“选择办理方式”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完成线上签订合同的身份认证等后续流程。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的学生,如想变更为“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可以在在线服务系统中将原申请删除后,再次提交申请,并选择现场办理。
△选择受理方式界面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协议条款界面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査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提示:合同确认环节,系统将生成合同预览页面,学生可以阅读合同条款,此处合同预览界面不得下载 ,且不包含印章。
△合同预览界面
6.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已委托支付宝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提示:1.国家开发银行已委托支付宝公司进行身份证信息核实及身份认证相关工作,此时业务流程将跳转至支付宝APP进行,在完成身份认证后,再转回到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继续办理。2.学生可以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手机APP,也可使用个人名下其他支付宝账户登录。
△支付宝扫码认证界面
△手机支付宝认证界面(点“同意并刷脸”)
△手机支付宝认证界面(点“立即认证)
△手机支付宝认证结束界面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证结果界面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级资助中心。
提示: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县资助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国家开发银分行审查之后生效。下图是县受理中心审批完成后的界面,学生可自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我的贷款”中找到今年的贷款合同的“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可自行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我的贷款审批后界面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码,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査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将及时办理续资远程受理申请表及合同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学生手机收到审批结果短信界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意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市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之一构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一)学生助学贷款受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置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销。注: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一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同学已被列入认定名单。具体可咨询你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为孤儿且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是自然人,包括近亲属,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本地户籍。编辑本段II。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一)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至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当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制年限(学生剩余学制年限)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4年。正常学制毕业两年后,学生根据贷款合同开始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是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两年。宽限期结束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学生学习4年以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自还本息期限缩短。(三)贷款利率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收取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正常上学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原则上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学生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1.兴趣。学生在校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中央直属高校录取学生的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被地方高校录取的学生,跨省就读的,由中央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在本省就读的,贷款贴息由当地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2.风险补偿。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比例按当年贷款额的15%确定。3.贴现利息和风险补偿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取。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足额拨付到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和其他有利于防范风险、加强管理的支出。编辑第三段。申请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1。2009年入学的新生和已经开通省市学生助学贷款的省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已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完成。通过预申请审查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大学出具省、市为生源地学生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2.已经开办外省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省市学生,必须由所在高校提供贷款证明。(二)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使用军官证或武警证作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编辑第四段。申请及办理程序(一)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准备材料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准备完毕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完整印章。(三)审核材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人到领取登记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两份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并使用申请表和邮政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人员要对材料进行审核。(四)签署本合同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是请在合同中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必须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无法汇出,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5)退回合同回执。借款合同签订后,学生可以凭合同到大学报到。在报告后20日内,由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联系。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注册后30天内(不晚于10月30日)未收到回执的,视为学生取消贷款申请。本合同所附收据是本合同项下的重要文件。请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用挂号信寄。(六)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户。(七)偿还贷款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结算银行将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编辑本段五、特别提醒(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的义务。(2)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3)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资金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在全国联网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对个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影响。(5)还款后,借款人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经办银行核对账目,防止出现问题。编辑本段六。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申请理由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太简单,要写得诚恳诚恳。(2)书面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2)应用程序不可更改。2.高校学生及家庭调查问卷:(1)本问卷字迹不可涂改、擦除或添加内容。(2)必须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3)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的公章必须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业务章无效。注:如果当地民政部门因故撤销,改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可以加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同时当地政府(乡级以上)要出具这种情况的说明。(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果父母不是独生子女,需要计算父母分担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开支。已婚兄弟姐妹一般不计入家庭人口。祖父母不应包括在家庭人口中。(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如果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里,如果他们有收入,就应该把他们的收入算进去。(7)问卷中的总体应与其他数据中的总体相一致,不能不一致和混淆。(8)父母离异的,调查表应填写父母双方的姓名。3.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身份证已过期的,可以用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父母身份证号码)加盖派出所鲜章代替。(2)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双方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与实际抚养不一致的,应在相应文书中注明。(3)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应在贫困证明中注明死者,由派出所出具加盖新鲜印章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xxx(借款学生姓名)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4.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要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的印章。(学生处办理)5.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个证人一个是学校老师,一个是学校同学。6.18岁以下的学生银行不放贷。7.就业证和低担保不是申请贷款的必备材料,但如果提供以上材料,申请贷款就比较容易。8.对于已经办理信用卡的学生,除非满足以下条件,否则银行不会放款:信用卡发卡银行出具“无需收入证明,无需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有误”的证明。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10.所有材料不得传真。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色印章。备注:1。所有材料都需要A4纸,不是A4纸的材料可以粘贴在A4纸上。2.每一份都要清晰。3.字迹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4.每种材料上的密封必须清晰。5.所有的形式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
关于大学生在校生源地贷款和大学生在校生源地贷款怎么还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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