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了助学贷款可以延期还吗
1、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
2、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时,需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继续贴息的,需按照原所在高校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处理方法如下:
1.登录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按钮,然后点击“添加”;
2.完成网贷续贷声明,核对个人信息,然后提交;
3.导出贷款申请表并打印出来;
4.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表和身份证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5.如果县级资助中心要求学校出具证明,也需要向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6.贷款获批后,需要向学校资助中心提交贷款收据;
7.学校老师录入贷款回执后,用户很快就能拿到生源地助学贷款。
扩展信息:
1.什么是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顺利上大学,避免家庭经济困难影响的帮助。国家将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学生只负责偿还本金,最高可申请12000元。这是衡量国家的重要标准。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本金和规模最大。
二、学生贷款处理流程:
1.远程续贷:远程续贷是通过网络登录助学贷款网站或手机APP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登录官网,远程续借:
一是可以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网站,进入网站找到“贷款申请”,在页面点击“添加”;
第二步,根据页面,填写续贷的对账单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第三步,导出申请表进行打印;
第四步:携带续贷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各地所需材料可能不一致,以相关地区所需材料为准;
第五步:贷款获批后,你需要将贷款回执提交给学校的助学金中心,等待学校录入。学校把收据录入系统后,就可以拿到生源地贷款了。
2.现场续贷: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现场贷款展期步骤:
去县级资助中心续贷前,需要登录不同地区的助学贷款网站,然后在线更新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再申请续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完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第二次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高校大一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贷款服务。很多人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二贷,那么生源地助学贷款二贷怎么借? 如何进行第二次助学贷款?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和“贷款展期声明”进行贷款展期; 3.《贷款展期声明》已经审核通过,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约; 5.中心会开具收据,由老师录入系统。一旦成功进入系统,贷款展期就成功了。 贷款展期操作的具体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助学贷款学生网上服务系统。 2.登录后,在网上填写200字的贷款展期声明和贷款展期申请表,提交贷款展期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然后导出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人在申请第一笔贷款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任何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4.提交收据:借款学生应尽快将收据交给大学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收据)。
关于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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