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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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找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即可。
以廊坊市为例,依据《廊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担保条件的借款人,“中心”应当提供住房贷款: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的,用所购房产作抵押。
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用其他产权无争议的住房做抵押。借款人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借款人有“中心”认可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保证期内发生借款违约,由受托银行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以借款合同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为限。
2、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自贷款申请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后5年,不足30年的,其贷款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用所购私产住房做为抵押物的,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我的公积金没有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必须要有人作担保,找不到担保人是无法进行放款的,这是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如果在公积金贷款时,员工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我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具体信息请您详询中行当地营业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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