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农村无息贷款
农村无息贷款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
3.有按期偿还无息借款的能力,且能提供保证人;
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贷款行所需的其他条件。
农村无息贷款所需资料:
助学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者大学开具的就读证明、个人和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创业贷款:如是下岗工人申请创业贷款则需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大学毕业生则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明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复印件。
农村小额无息贷款办理程序:
1.个人、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证件、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初审后领取《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查表》及《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书》并按规定填写,由户口所在居委(村委)盖章;
2.将填写好的《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查表》、《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证件、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交当地社保所;
3.由社保所对申请贷款人员进行初审、调查核实,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报经街道政府审批后向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窗口推荐,由窗口按规定的权限和时限办理。
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办理中心办理小额无息贷款事宜。
2017年贫困户办理的无息贷款后来脱贫了无息贷款就不作数了吗?
无息贷款还是做数的,一般要求脱贫以后,要保持三年时间不变。
2017年的无息贷款政策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为其实施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贴息。
合同期内,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保持不变。学生在校期间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贷款学生申请转学,必须由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扩展资料:
无息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经办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银行也可与学生工作所在地经办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2、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贷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3、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借款学生也可提前还贷,银行将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邮电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017年贫困县无息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农村贫困户无息贷款、2017年贫困县无息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