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夷陵区有房产然后再西陵区买房算二套房吗?
对于大部分的朋友而言,我们都无法一次性付清房产的全价,所以为了减轻压力,同时可以较早享受到舒适的有房生活,所以我们选择房贷来解决这个问题。不同地区的房贷利率以及现行的政策都是不同的,并且根据银行规定,或者是用户自己的情况,我们也应该区别对待房贷利率。比如今天举例的2017年宜昌房贷政策,它相比以前而言就进行了一个调整。
一、2017年宜昌房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宜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三、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上文简述的2017年宜昌房贷政策提及了贷款首付款比例,它是根据所购置房产是否为第一套房子而决定的,除此之外还有宜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它可以帮助我们判定房子所属于的类别,从而帮助调整对应的购置政策。当然了,如果是其他地区的朋友,那么小编不建议大家全盘照搬上文所述,因为各地的政策都是有差异的,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可以。
2020年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由于为商业贷款利率一般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所以目前很多购房者贷款时基本首选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贷款也不是随便就能贷的,还是需要一些硬性条件的,那么2020年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1、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购买的住房(期房)应在宜昌城区,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
2、 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房人和配偶为借款人,父母、成年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需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也应为借款人。
3、 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 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 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 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7、 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
8、 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 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我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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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城调整认房认贷政策:结清首套房贷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降低首付比例、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今年以来,多地优化“认房认贷”政策释放楼市调控积极信号。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自今年3月以来,至少包括天津、甘肃白银、山东烟台、山东济南、湖北监利、贵州六盘水、河南驻马店、江西宜春、贵州贵阳、四川广元、江西景德镇、湖南株洲、陕西宝鸡、安徽蚌埠、河南洛阳、河南周口、河南信阳、贵州遵义、河南濮阳、安徽阜阳、湖北咸宁、广东肇庆、湖南岳阳、湖北襄阳、四川自贡、浙江温州、山西太原、湖南湘潭、湖北宜昌、河南安阳、安徽亳州、江苏连云港、河南焦作、广西钦州、江苏镇江、河南三门峡、江西樟树、宁夏银川、四川泸州、河北廊坊、四川乐山、甘肃兰州、江苏南京、河南郑州等44城,以及浙江金华磐安县、贵州晴隆县、湖北黄石阳新县、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地优化“认房认贷”政策,多地明确对已结清首套房贷的居民,再买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郑州为首个调整“认房又认贷”的城市
今年3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该政策其实就是取消了改善型住房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即不再看是否有首套房了,如果贷款偿清,贷款即按首套房流程走。这也相当于放松了限贷的标准,使得此类群体后续可以按首套比例购房,实际上也是降低了购房的首付比例。从中也可以看出,郑州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给予了很多支持性政策,这一点也符合当前购房市场的主流政策,即保障刚需、支持改善,后续大户型等交易势必会加快,对于房企的项目去库存也有积极作用。
贝壳研究院指出,该政策即明确取消了“认房又认贷”,将实质性降低购房成本,激发改善换房需求释放,加快郑州市场筑底修复,郑州也成为首个取消“认房又认贷”的城市。
郑州之后,全国多地跟进该政策。
以贵州贵阳为例,4月28日晚间,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筑府办发〔202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除了贵阳,驻马店、宜春、景德镇、株洲、宝鸡、蚌埠、洛阳、遵义、肇庆等多个城市执行上述政策。
也有部分城市明确,在还清贷款的同时,居民在本市需无房,才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以天津为例,9月16日,据“天津住建”,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提及,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首套房首付款低至两成
在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多地下调首付比例,部分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低至两成。
以上述提及的贵阳来说,新政提及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
洛阳在新政中也明确,加大住房融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同时,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另以湖北神农架林区为例,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提出,降低商品房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新政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认贷不认房”。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在上述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的城市中,至少30城首套房首付比例低至两成,包括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甘肃白银、湖北监利、贵州六盘水、江西宜春、贵州贵阳、四川广元、江西景德镇、陕西宝鸡、安徽蚌埠、河南洛阳、河南信阳、贵州遵义、河南濮阳、安徽蚌埠、湖北咸宁、湖南岳阳、湖北襄阳、四川自贡、浙江温州、湖南湘潭、湖北宜昌、河南安阳、安徽亳州、江苏连云港、广西钦州、江苏镇江、江西樟树、河北廊坊、甘肃兰州。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今年以来,各地积极落实“因城施策”,房地产调控措施持续优化,针对信贷方面,优化“认贷认房”标准成为其中重要一环。根据监测数据,今年已有近50城强调执行认贷不认房的贷款政策,对已结清首套房贷的居民,购买二套房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首付比例或房贷利率),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置业门槛和置业成本。同时,9月底央行、银保监会允许满足条件的城市下调或取消首套商贷利率下限,优化“认贷认房”政策与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相结合,更有利于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陈文静认为,当前,部分一二线城市及少量三四线城市仍执行“认房又认贷”,短期看限贷政策的优化仍有空间。结合国常会再次强调“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央行和外汇局传达学习二十大精神亦提到“更好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力度助推‘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后续各地有望继续加大房地产支持力度,优化“认房认贷”标准的城市有望进一步扩围。
湖北宜昌: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
4月15日,据“宜昌发布”官方微信号,湖北省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同时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此外,限售政策也已放开,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
《通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合理消费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认贷”标准时,只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可通过自主缴存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交合格的贷款要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相关承办银行加快贷款资格、贷款额度审查和放款进度。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0个基点;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80个基点。
按照《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同时,《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
《通知》指出,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在入学所在地的县市区拥有基本满足居住需求、实际用于居住的非住宅房屋,且在本区域内无其他所有权住宅和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就近入学。
《通知》还提到,探索第四代住房项目试点,以提供品质化、多元化、差异化、人本化住宅产品为导向,适时优化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阳台、露台、飘窗、架空层、风雨连廊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商品住宅品质。
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建造和大修住房的有效合同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4.所购房屋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自住房屋为20%),并保证用于所购房屋的首付款。 5.以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宜昌个人住房贷款认定和宜昌个人住房贷款认定办法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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