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万科金融中心3103是骗局!!都不要上当
是骗局。
“万科周刊”声明称,公司在监测到相关网络信息后,已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同时呼吁公众不要上当受骗。 万科表示,对于假冒万科名义从事不法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些理财类平台的骗局在诞生之初就打着“蹭热度、混淆视听”的主意,投资者一定要细心了解,以避误入陷阱。此前,在P2P领域,今年4月,P2P平台芒果金融因涉嫌非法吸存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其蹭的就是芒果台(湖南卫视)的热度。而芒果金融的运营方为湖南芒果财富网络有限公司,和芒果台并无关系。
此外,2018年8月,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8车贷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乍看之下,似乎是58同城旗下的P2P。但事实上,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中国十大传销名单分别有:
日本爱博美娜、香港顺立、深圳黄氏顺兴、辽宁天元生物、黑龙江参美集团“天赐康”“天赐久久”“黑加仑胶囊”、本溪中绿、贵州红跃集团、康讯生物、广州天翼、香港巨轮公司、武汉新田等。
网络贷款诈骗作案手法剖析:
第一步:骗子可能会通过网页、电话等形式,以“额度高”、“秒到账”等噱头,引导您下载虚假贷款APP或者登陆虚假贷款网站。
第二步:在诱导您申请贷款之后,并不会立刻给您发放贷款,而是会以各种名义如“手续费、保证金、解冻金”等,要求您先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放款。
第三步:等您缴纳完“费用”以后,骗子将关闭网站或者APP,然后拉黑您所有联系方式,最后失联。
拓展资料:
国家承认的网贷平台:
苏宁金融:
苏宁金融也是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网贷平台,主打贷款产品为苏宁任性付。任性付的贷款额度可以达到20万元,而且申请门槛很低,18岁以上就可以申请。
中银消费钱包:
中银消费钱包是2018年十大靠谱的网贷平台之一,隶属于中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钱包可以为大家提供不超过45天的免息服务,不仅比较靠谱还比较优惠。
海尔消费金融:
海尔消费金融旗下有两大贷款APP,分别是嗨付和够花。这个贷款APP的贷款额度都可以达到20万元,贷款利息也不是很高。
维信卡卡贷:
经常贷款还信用卡的朋友,对维信卡卡贷一定不陌生。该网贷平台主攻信用卡代还,额度在50000元以内。
拍拍贷:
拍拍贷也算是很靠谱的网贷平台,不仅拥有10年以上的网贷历史,还在美国成功上市。拍拍贷的贷款额度一般在20万元以内,使用期限为12个月。
诈骗银行贷款立案标准
法律解析: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⑵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法律依据: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 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骗取贷款罪立案追诉:
第一、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第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第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第四、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扩展资料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骗取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确实用于生产经营的,应当定为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偿还个人债务的,应当定为贷款诈骗罪;
3、骗取的贷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的,应当定为骗取贷款罪。如果实际上没有归还,就要进一步调查不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失败而无法归还,就应该定为骗取贷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如果贷款的钱被诈骗了然后警方立案调查了,可以不用还吗?
如果贷款的钱被诈骗了然后警方立案调查了,还是要还。这个主体责任人不一样,贷款还是得自己偿还,报案,公安局受理,只是帮忙把钱追回来,实际的偿还人没变。
法律分析
财物被骗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案情确定立案后通过侦查手段进行破案,可以追回被骗的赃款。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收集能证明诈骗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物证,书面证据以及金额,尝试报警解决。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如果决定立案,那么就会向相关的人调取证据,证据越具体详尽,立案、破案成功率越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贷款诈骗案立案标准
贷款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可构成贷款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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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银行贷款怎么判刑会坐牢吗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扩展资料
案例:
缓刑期内,男子王景科又以经营的砖厂资金不足为由,骗取银行贷款和集资诈骗100余人钱款。5月4日,庆阳中院终审以王景科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宁县法院一审认定,生于1958年的王景科系陕西省乾县人。2005年6月,王景科到宁县春荣乡开始经营砖厂。
至2008年2月3日,王景科以砖厂资金不足为由,编造白某某等41个虚假的村民信息,并私自刻章,经宁县春荣乡农村合作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赵某某(另案处理)审批,先后在该银行贷款58笔,计729400元。
同时,王景科在宁县春荣乡古城村高某某、白某某等人名下贷款8笔,计76000元,以上款项共计805400元。贷款到期后,经合作银行多次催收后王景科分文未归还。
2007年6月至2013年9月,王景科在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或者其他原因为借口,采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法,先后向砖厂周围群众45人集资3012100元。
除给李某、张某某等人的款项外,其余2154331元均用于个人事项支出或者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另查明,王景科于2011年9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4年4月12日,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获。
2014年11月26日一审法院认为,王景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805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同时其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等为由采取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5名被害人集资,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由于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有犯罪事实,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宣判后,王景科不服提出上诉。
庆阳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骗银行贷款集资诈骗百余人 获刑20年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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