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具体条件
;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
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扩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参考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百度百科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般来说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学生本人称为主借款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想要申请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要求?
; 国家在学生教育方面很是重视,包括了很多助学政策,而助学贷款就是其中之一。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要求我们提供一个共同还款人,以保证日后可顺利还贷。那么,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对共同贷款人又什么要求呢?
共同贷款人原则上必须为借款同学的亲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共同贷款人的户籍必须与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保一致;如若遇到借款学生父母有残疾、患病的原因,丧失了劳动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担保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此外,若是已经获得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是不能成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的,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亲生父母的,其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如果共同接口人年龄超过了60岁,则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原则上,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另一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共同借款人户籍和学生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家长的,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第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邀请其他近亲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作为近亲属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必须在20到60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超过60周岁,需要换他人的;2.从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能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3.共同借款人应尽可能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不计息。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利息。
助学贷款必须要共同借款人签字吗?
前言:小编最近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学生去提问有关于助学贷款相关的一些问题,其中有这样一个问题问道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一定需要有共同借款人签名吗?其实这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一、申请助学贷款有关共同借款人相应的规定
其实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在共同借款人这一项目中已经有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如果申请助学贷款是第一次进行申请的话,那么实际需要有共同借款人的,只不过共同借款人的身份可以不是自己的父母。当然排除一些特殊的情况,申请助学贷款必须要有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而且需要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进行签字。
二、进行续贷不需要进行签字
但是如果申请贷款的学生不是第一次申请贷款,而是进行续贷的话,是不需要共同借款人在进行签字的。学生只需要在学校拿着相应的数据单,到当地的机构进行办理盖章就可以了,所以第二次进行续贷的时候手续是非常简单的。这个借款人一般原则上是要求是这个申请贷款的学生的亲生父母或者是法定监护人,如果条件不能满足的话,必须要有借款人学生的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而且年纪必须要在25到60周岁之间。之所以会进行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保证这个学生在以后能够按时偿还清除这笔贷款,以免对信用上面产生一些影响。
三、结语
学生本人是不能够作为这个共同借款人的,这个共同借款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确保今后能够把这笔贷款偿还清楚。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申请助学贷款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别的问题,也可以到网站上进行具体的查询。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有残疾、患病、死亡等特殊情况,那么可以改由其他直系亲属、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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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从共同借款人来看,这些条件都集中在本地、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所以这个贷款总体还是比较合理的。当然,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它是这样操作的: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关于助学贷款还要共同借款人和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谁还钱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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