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意事项: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如何界定“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若职工(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1个月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如何界定“征信状况良好”
征信状况良好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全部贷款当前不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无呆账或核销记录
全部贷款最近24个月内无“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情况需满足以下要求:
最近24个月连续逾期不应超过6期(含担保人代偿)
累计逾期次数不得超过24次
无因违反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被起诉或一次性担保人代偿的情况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资料
①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份。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3份;配偶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3份。
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3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
④借款人及配偶正楷人名章。
⑤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2份。
⑥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
⑦借款人无配偶的,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无配偶。
(2)未成年子女身份资料
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3份;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公证书及复印件3份。
(3)其他共同购房人身份资料
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提供其他共同购房人资料:
①其他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②其他共同购房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结婚证或与配偶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婚姻证明及复印件3份;无配偶的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无配偶
购房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
①《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
②《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2)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①《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②《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3)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①《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
②《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③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及复印件3份;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及复印件3份。
其中《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中购房人与《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不一致的,提供区县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及复印件2份。
(4)购买私产住房
①《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4份及复印件1份;
②《天津市私有房屋交易监管资金收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③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3份。
担保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
①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借款人有配偶或有共同购房人的,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应由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签订《贷款申请情况声明》,在“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代理签章)”处签监护人的姓名或加盖监护人的人名章,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
②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或质量证书、开发商房地产权证)复印件2份;借款人有配偶或有共同购房人的,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2份,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应由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签订《贷款申请情况声明》,在“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代理签章)”处签监护人的姓名或加盖监护人的人名章,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
③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提供: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有配偶的,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2份,声明同意以共有财产质押。
(2)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①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借款人有配偶或有共同购房人的,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应由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签订《贷款申请情况声明》,在“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代理签章)”处签监护人的姓名或加盖监护人的人名章,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
②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提供: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有配偶的,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2份,声明同意以共有财产质押。
(3)购买私产住房:
①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应提供: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有配偶或有共同购房人的,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同意以共有房产抵押。
②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提供: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有配偶的,配偶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2份,声明同意以共有财产质押。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低值。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计算方法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天津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是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贷款最高限额不再受到是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影响。
2、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确定贷款期限还受借款人年龄的限制,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天津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吗
天津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
天津公积金贷60万条件要满足哪些?
天津公积金贷款60万条件:
1.公积金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2019年2月,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此次公积金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额度方面,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此次调整后,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私产房,按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执行相同政策。
此次新办法还明确了骗贷行为处罚措施。以虚假的购房、婚姻或其他信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的,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三类人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日前,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积金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方面,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此次调整后,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按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执行相同政策。
此外,此次新办法还明确了骗贷行为处罚措施。以虚假的购房、婚姻或其他信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的,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政策是怎么样的?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 恢复以 住房公积金 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贷款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规定: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二、买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 公积金 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 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 住房贷款 ,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 抵押担保 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 抵押 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 抵押合同 ,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 质押 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对于要购 买房 子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有了公积金可以帮自己解决很大的一部份房贷的压力,但对于公积金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套房与第二套房给的首付也是有差别的,公积金一般是限于二套房,而对于第三房是不能再进行申请了,所以,在申请公积金的时候也要了解当地的政策。
天津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天津地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倍数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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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公积金不能贷款和北京公积金可以天津贷款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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