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住房公积金是用房产证评估房子吗
积金贷款不是一定需要房产证,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即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苏州工业园区 如何办理公积金还贷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扩展资料
公积金还贷所需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还贷委托提取资格申请表》H2一份;
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银行盖章的最新的贷款月还款计划及余额清单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5、银行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贷款情况表》H4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6、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各买受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9、借款人配偶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借款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将前次动用房屋出售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
参考资料:中国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积金还贷流程
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购买新建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
3.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采用资金托管方式
1、《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不需提供);
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购买存量成套住房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
1、《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
2、预付购房款证明;
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
1、未竣工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
2、已竣工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以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该抵押住房经评估后由担保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认定书》。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苏州园区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2022异地公积金贷款苏州买房办理指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用国外公积金贷款在苏州买房指南
2、 [申请条件]
3、 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借款人及共同贷款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已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缴存城市和我市无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还清。
5、 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 [申请材料]
7、 存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见附件)。
8、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各类材料
9、 (1)购买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10、 103010(购房或售房预付款)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盖章的POS机清单及个人银行账户明细);
11、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二)购买存量房成套采用基金托管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
13、 103010(不需要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
14、 原《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或原《房屋所有权证》。
15、 (3)购买成套住房的股票,无基金托管方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6、 购房预付款证明;
17、 原《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或原《房屋所有权证》;
18、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9、 (4)新建、改建房屋:房屋未竣工的,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应的说明书;
20、 已完成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1、 如有其他房屋(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担保机构对抵押房屋评估后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2、 [贷款金额、利率]
23、 配额
24、 首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含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次);
25、 二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含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次)。
26、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如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他们的可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7、 公积金可贷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28、 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9、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30、 首次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款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总价款的80%。
31、 (2)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与已付首付款的差额。
32、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息)不得超过参与计算可贷金额的贷款申请人和共同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33、 利率
34、 公积金利率按照贷款当日央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21年6月8日)
35、 贷款期限5年以下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75%;
36、 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25%。
37、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满5年的,利率为0.25%;
38、 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575%。
39、 [申请流程]
40、 咨询
41、 借款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或咨询经办行
42、 中心各分支机构收到异地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需要核实的,应当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申请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43、 批准贷款
44、 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45、 回执
46、 异地公积金贷款完成后,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申请人的缴存证明回执反馈给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2022
法律分析: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1、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对于园区公积金贷款流程和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贷款流程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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