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1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有地区放宽贷款期限
近期,央行房贷利率新规公布之后,引发了公众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疑虑,官方对此明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暂不调整,职工们大可以放心。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制度的背景下,多地公积金政策出现新调整。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下半年以来,海南、江苏、广西、广州、厦门、长沙、成都、德阳、内江、银川、株洲、柳州等1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针对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严打骗提等方面进行规范改进。
提取新规——
银川等地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很多人以为,只有买房、租房、或者装修就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其实并非如此,目前,多地新增了“加装电梯”这项公积金提取情形,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业主的资金压力。
日前,银川关于“既有住宅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这一惠民政策已正式落地,政策明确,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三年内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应分摊的费用总额。
9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申请条件方面,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出资为该市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过电梯,并且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就能申请办理。申请办理业务的时间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
株洲同样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为解决加装电梯涉及部门多、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每台加装电梯,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补贴,合计10万元。
需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有别,需要遵循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
成都限制月提取额度
成都明确,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
具体来看,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厦门限制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
厦门公积金新政增加了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的限制。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柳州暂停异地购房提取
广西省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从9月6日起,在非柳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据悉,柳州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江苏异地转入可APP办理
9月1日,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可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缴存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据悉,凡是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的职工,就可以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
贷款新规——
广州调整贷款期限
8月3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购买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据了解,“一手现房”是指开发商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没有及时销售掉的现房项目,类似项目被认定为准二手房的概念,所以贷款政策和传统的一手期房有差异。以往广州此类住房只能贷款20年,而现在明确贷款期限可以为30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州公积金新政体现了当前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新动向,也是便民和务实精神的体现,尤其是针对“一手现房”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有助于相关项目的公积金贷款办理。
“类似政策下,相关住房的去化效果会更好,有助于开发商盘活存量的现房项目,同时也使得部分购房者可以获得足够贷款,降低购房压力。” 严跃进称。
海南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件
海南近日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办理要件从“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或速评表”,调整为“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具有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统一格式和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防伪封面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为何调整?据悉,海南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逐年增多,出现部分房屋评估报告或速评表的评估结果不客观、不合理,个别无资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或速评表弄虚作假的情况。因此,海南进一步规范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目的是为化解贷款资金风险,保障职工权益。
厦门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厦门公积金新政提出,符合该地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该地区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
严打骗提,多地出新招
2018年5月1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官方指出,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2019年下半年来,广西、长沙、厦门、内江、德阳等地多措并举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还有地区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亮剑”,确保“房住不炒”。
广西提出,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和个人,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用于炒房投机。
长沙明确,一旦发现疑似骗提骗贷行为,可暂停办理申请人提取或贷款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骗提骗贷违法事实清楚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暂停受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申请;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报送至其工作单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厦门规定,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违规提取资金的,将责令其限期全额退回,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四川至少有两市出台新规,严打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7月1日,内江市公积金新政实施,申请人(含其配偶)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征信报告显示有一套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有2笔及以上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已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均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德阳市则提出,力争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彻底纠正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类损害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还有地区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出手。吉林省通化市出台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缴存单位有失信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缴存职工出现骗提行为的,将冻结其账户三年,出现骗贷行为的,将失去5年内贷款的权利。
2019年如何提取公积金 在成都要知道这些!
2019年4月15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内容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执行。如果你在成都,有提取公积金的打算,那么一起来看看政策中的要点吧!
2019年4月15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内容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执行。如果你在成都,有提取公积金的打算,那么一起来看看政策中的要点吧!
一、提取范围新增
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办法相比,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申请条件:
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申请时间: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提取材料:
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6.电梯使用登记证;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取消部分提取业务: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调整提取条件
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承租人租赁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该套住房的提取限额。
提公积金付房租
每年累计不超过1.6万元
印发的《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限额进行了调整。《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根据《通知》,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调整提取频次及额度
统一了住房消费提取期限和调整提取额度,并加强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管理。
一是将购买商品住房自取得相关证书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购买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应自取得相关证书(含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调整为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二是还贷期间职工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三是明确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加强违规提取管理: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五、增加自愿缴存者提取公积金规定
如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住房消费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提起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亲属关系证明。
六、增加违规提取行为处理规定
明确了违规提取行为的10条范围,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时的处理规定,以及缴存单位有义务协助公积金中心开展违规提取的调查取证和资金追回工作。
10条违规提取行为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3.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5.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6.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7.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8.利用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9.利用虚假自建房审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其他违规提取行为。
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处理
1.限制其住房公积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资格,将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成都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2.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限期全额退还套取资金,违规提取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还违规套取资金的,公积金中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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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起实施国管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工作,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二、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在异地购房,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出申请。资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详见附件)。
三、《证明》应由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办理,配偶代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代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办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四、经核实后开具的《证明》,由资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加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并接受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核验。
五、职工在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的,可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朝阳支行三层(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咨询办理相关业务。缴存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可前往资金中心二层贷款管理处208室咨询办理。
六、职工应将《证明》回执按办理渠道交回。职工以异地贷款所购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缴存单位填制)、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证明》回执(复印件1份),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同时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经办银行网点见证)。
七、本通知自11月16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9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6个条件,可以申请
2019年公积金缴纳多久才能贷款买房?
首先,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其次,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此外,对于经核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 一年及 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虽然全国各地的贷款条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贷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标准,连续缴存足额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标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三)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核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符合以上这些条件,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转自:法律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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