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组合贷一般多久才能审批下来
组合贷款在提交申请后,公积金贷和商贷部分是分开审核的,其中公积金贷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商贷由受托银行审核,一般会在一两个月内完成审批、出具结果。
而审批通过的客户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去网点签订贷款合同,以及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过程大概需要五到七个工作日左右。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015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办理方法
; 1、贷款用途: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2、贷款对象: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建行个人组合贷款好下款吗?符合这些条件下款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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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组合贷款是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所以,在条件方面,需同时满足两方面的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明。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无逾期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建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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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混合贷款需要多久才能办下来,着
建设银行的混合贷款放款一般需要1到3个月的时间,因为混合贷款会涉及到两个机构,所以放款的时间就会较长,通常在放款后,建设银行就会发消息通知用户,要以收到通知的时间为准。建行混合贷款进度查询的方法:可以拨打客服热线进行查询。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贷款的相关证件到银行的营业柜台查询贷款的进度。也可以登录建设银行的官网,选择“个人贷款”查询贷款的进度。建设银行组合贷款的流程是: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的申请。然后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办理抵押和保险。接着申请人开立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帐户。最后申请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会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到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之内,或者将贷款一次或者分次划入到开立的存款账户之内。完成之后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清偿贷款本息就可以了。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原名叫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1996年3月26日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是国有五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拥有着广泛的客户基础,并且与许多个大型的企业集团以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着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在2013年10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卢森堡分行在卢森堡成功开业。在2013年的6月末,建设银行市值达到1767 亿美元。 在2014年5月8日,2014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出炉,建行位列全球第二在。在2015年7月,《财富》发布2015年中国500强排行榜, 中国建设银行以5705亿的收入位于第9,以2278亿利润成为排名第2。中国建设银行于2016年2月25日宣布,手机银行转账汇款将免除收取手续费。
建行个人组合住房贷款有哪些流程?这几步轻松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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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咨询
在申请贷款前,我们可以通过建行的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的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至于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和要求,我们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了解,也可以直接通过建行网点进行咨询了解。
2、贷款申请
了解清楚后,准备好自己所需的资料,分别向建设银行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贷款资料。
3、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就能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出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带上这份通知单,向建行申请组合贷款。建行进行贷款申请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
所有办理手续完成后,建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
还款到期日,需按照约定按时足额还款,直至贷款结清,借款合同失效。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了建行个人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具体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中国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对象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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