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屋贷款政策
为促进个人再交易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营业部个贷中心现将个人再交易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成数调整为50%。经宁波市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关于房屋限制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1、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2、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限购区域内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法律依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第二条 实施区域限购限贷:
(一)限购范围为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区域。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未满24个月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限购区域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限购区域内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宁波商业贷款能不能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携带有关资料到公积金办理中心办理即可。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银行咨询、受理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2.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3.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9.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2017 宁波贷款二套房怎么认定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想问宁波银行房贷利率是多少呢
宁波银行的房贷利率是根据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按照一定比例执行的,具体利率要以实际申请时的贷款利率为准。
央行最新贷款基准利率如下:
1、短期商业贷款:1年内(包含1年),年利率为4.35%。
2、中长期商业贷款:1年至5年(包含5年),年利率为4.7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包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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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范围
11月16日,据中国宁波网报道,16日中午,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范围。职工只要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即可办理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同日,宁波市住建局于官网发布《商贷委提业务八问八答》(以下简称《八问八答》)。《八问八答》提到,商贷委提业务是指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在贷款结清前的每个月,委托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卡内。
《八问八答》称,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有三点。一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鄞州银行;二是签约时无逾期贷款发生;三是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八问八答》还表示,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率先推出,系统试运行2-3个月后,各分中心视各地资金情况适时推出,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如果借款人缴存在分中心的,在市本级缴存的共同提取人也不能签约。
以下是《八问八答》全文:
商贷委提业务八问八答
近几年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时有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希望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逐月划转范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下简称“商贷委提业务”)是“一证办、全城办、网上办、移动办”之后的又一项服务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响应民生呼声,提升服务水平,展现窗口形象的具体行动。
1、问:什么是商贷委提业务?
答:商贷委提业务是指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在贷款结清前的每个月,委托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卡内。
2、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鄞州银行;
(2)签约时无逾期贷款发生;
(3)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问:全市缴存职工都能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吗?
答: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率先推出,系统试运行2-3个月后,各分中心视各地资金情况适时推出,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如果借款人缴存在分中心的,在市本级缴存的共同提取人也不能签约。
4、问:办理商贷委提业务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还贷卡,到中心办事大厅或延伸网点面签委托书。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则无需提供)。
5、问:大市内已经办理公积金委提业务,另外还有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该笔贷款还能签约吗?
答:缴存职工如有多笔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委托提取。因此,职工只有在公积金委提业务解除后,方可申请商贷委提签约。
6、问:商贷委提签约后,一般在每月几号前进行打款?
答:商贷委提签约后,中心自签约次月起,在每月20号前,将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含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期已归还的贷款本息额,直接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卡内。
温馨提醒:请您自行关注还款卡余额,确保还款日卡内有足够金额用于还款,避免出现逾期!
7、问:贷款提前全部结清后,商贷委提业务是否自动终止?
答:贷款结清当月,商贷委提业务不会自动终止,次月中心仍会根据上月的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之后委托书的效力自动终止。
8、问:已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近期想另买一套住房,且要申请组合贷款,要不要办理相关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如职工近期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及时到中心办理商贷委提终止业务。特别是在贷款结清后,应当月办理终止手续,避免次月中心根据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从而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农村信用社商业贷款利率多少
4.15%上下。
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目前银行公布的抵押贷款基准利率0-6月(含6月)贷款年利率是4.35%,6月-1年(含1年)是4.35%,1-3年(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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