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苏州贷款买房的政策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二、新老政策过渡1、10月3日24点之前提交的网签合同按老政策执行。2、10月3日24点之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核,签出的网签合同,银行按揭视各银行具体政策。3、10月4日0点之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按照新政策执行。三、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四、首付比例限购政策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五、住房公积金政策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苏州二套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法律依据:
《关于进—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苏州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苏州买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初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可贷金额为申请账户余额的10倍,最多不超过70万元,个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
苏州买二套房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苏州买二套房条件主要是什么? 苏州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如下: 1、对于有 购房贷款 记录、但申请贷款 购房 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3、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限购令下 买房 需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买 商品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 社保 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 外资企业 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二)三套房难用 公积金贷款 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 贷款利率 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 住房贷款 和不指明用途的 住房抵押贷款 ;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 住房公积金 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三、限购令下 买房流程 是怎样的? (一)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或通过经纪机构购房的,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户口簿原件、 结婚证 (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2、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在该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凭核对后的相关资料统一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购房人未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住房的,直接由购房人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并提交家庭成员 身份证 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 个人所得税 或社会保险证明。 对符合购房条件并且提交资料齐备的,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否则不予出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须提供此项)等,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 买卖合同 或 代理 签订二手住房 转让合同 。 购房人未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住房的,买卖双方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须提供此项)等,到房产登记部门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 (四)购房人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可以肯定,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如果是选择 贷款买房 ,可是经查明第一套房子的贷款或者还有其他的房贷没有偿还清的,银行绝对不会放贷。而且,在苏州选择向银行申请房贷的话,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已经有50%调整到80%了,只有20%的部分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谓非常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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