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还可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理论上讲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用于两次贷款买房的,如果首套房用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二套房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同一时间只能负担一个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二套想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首套的公积金贷款要先还完。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同一房屋已经商业贷款了还能再进行公积金贷款吗
同一房屋已经商业贷款了还能再进行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是互不影响、互不干涉,这样的贷款方式叫做组合贷款。申请时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再办理商业贷款的审核手续。
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需要具备这些条件:
1、借款人可以提供合法并且有效的身份证明;
2、借款人可以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4、借款人年满18周岁;
5、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落实抵押担保条件;
7、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6、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
7、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价证券作抵押担保;
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已经贷下来了,可不可以继续申请增加贷款
不可以。已经办理下来的贷款不能变更。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敬请关注!
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再申请额度上调么
主要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当然,一般情况下是追加不了的,要知道,具体批多少额度取决于公积金账户里有多少余额(有一定倍数关系),以及当地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还关联客户的综合资信水平。
不过客户单人申请觉得额度比较低的话,可以找配偶、父母共同申请,只要对方也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且连续缴存时间等方面符合条件要求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
还有公积金账户得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才行)。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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