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扩展资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中国政府网-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答问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重庆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连续正常存缴贷款,且贷款前六个月的记录需要完整;
2、年满18周岁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资信程度良好,没有欠款、拖款、诈骗等失信行为,有正常稳定的收入来源;
3、具有在重庆本地的房产抵押担保或者购房交易合同;
4、已经缴纳放款首付并且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额。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借款人前往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在10天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3、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其中,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材料有: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借款人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住房单位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
7、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最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3.1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0%。重庆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方式及规定,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你好,关于重庆 公积金贷款条件 ,您可以参考: 贷款条件 二手房贷款 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 》和所 购房 原《房地产权证》(或《 房屋所有权 证》和《国有 土地使用证 》);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 抵押 ; 6、所购 二手房 符合下列条件: 6.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6.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期房 按揭贷款 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已向 公积金 中心申请贷款规模的楼盘购买在建住房;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重庆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 》; 5、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6、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期房直客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楼盘购买在建住房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的;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 5、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6、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现房直客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楼盘购买在建住房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的;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5、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6、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置换 抵押贷款 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重庆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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