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具有贷款期限较短、手续较简便、周转性较强、且融资成本比较低。其适用对象为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
扩展资料:
一、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
2、借款的用途明确并且合法的;
3、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是合法、合规的;
4、借款人拥有持续经营的能力,且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记录。
二、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
1、对借款人营运资金量进行预估;
2、对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进行预估;
3、其他因素,如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关联客户等。
三、流动资金贷款调查事项:
1、借款人的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组织架构、公司治理情况、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2、借款人在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核心主业、生产经营、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
3、借款人的真实财务状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资金贷款
邮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渠道、资料)
; 申请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公司信贷业务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审批条件落实→贷款发放与支用
申请材料
1、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有效的年检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公司章程;贷款卡及密码;
3、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含附注);
4、预留印鉴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5、生产经营计划或购销合同等反映客户资金需求的凭证、资料,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6、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办理中行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中行流动资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
3、借款人贷款卡、公司章程。
4、资本金到位情况证明(验资报告)。
5、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
6、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借款授权书。
7、借款人近3年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近期报表。
8、如贷款采用保证方式,需有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
9、保证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10、保证人近3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如贷款担保采用抵押(质押)方式,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的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抵押(质押)物的清单、价值评估文件、物权权属证明文件。
12、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进出口商务合同。
13、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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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了解,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需要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或者是个体商户。同时,借款人需要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很好的还本付息能力。若非个人申请的,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年间手续,在所申请银行开立了基本账户。
同时,若是借款企业,那么他们的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若是申请中长期贷款的企业,企业法人所有受益和总投资比例还不能低于投资项目的本金比例。在满足以上条件以后,借款人或者借款企业就可申请请流动资金贷款了。
扩展资料:
从1983年开始,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以后, 对流动资金的管理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主要有:
⑴企业的国拨流动资金仍然留给企业。由银行进行管理。在企业之间对国拨流动资金进行适当调剂, 对国拨流动资金,实行有偿使用。
⑵改进企业流动资金定额或计划的核定办法。改按平均先进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或销售成本资金率) 核定,每年按销售计划调整一次。商业企业根据购销计划核定周转库存额,银行实行“存贷分户”管理。
⑶考核企业的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对定额(或计划)以内的贷款, 实行统一利率,取消定额内低息贷款; 对超定额(或超计划)贷款,实行加息或“浮动利率”。
⑷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利率。
⑸建立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资金贷款
交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
;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拥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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