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朋友的名字吗
男方贷款买房婚前可以加女方名字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方婚前贷款首付买的房子,结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对于即将结婚的人来说,相信都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男方婚前贷款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可以加女方的名字?最主要取决于男方,看他们是否愿意添上女方的名字,同时也是对女方的一种认可。
因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想要与大家分享:
一、相互商量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一旦购买房子以后,都会为了名字这件事情发生矛盾。因为有的家庭比较古板,总是认为自己拿的钱多,那么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不用写另一半的名字。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即便是男方给了首付,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女方依旧要陪同老公支付贷款,所以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都要以大局为重,而不要有小心思,彼此之间互相商量,然后再做出决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两个人结婚以后,所有的财产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两个人离婚以后,也需要结合着实际的情况平分家产,所以无论在房产证上是否添加名字都可有可无,最主要取决于男方是否愿意添加,以免闹得家庭都不愉快。我的姐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一位特别强势的女人,虽然首付的全款是婆家拿出的钱,但是房产证上根本没有写我姐夫的名字,而是只有姐姐一个人,所以任何的情况都有,最主要的是家庭和睦,其余的都不用太过于计较。
虽然房子的户头很重要,但是比起家人来说,一家人和和睦睦的生活更为重要。因为大家生活在一起就是一种缘分,何必要把利益看得太过于重要呢?到时候不仅会让人感觉到疏远,还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甚至是让夫妻之间有隔阂,还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绫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绫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但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男方婚后将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该房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 婚后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想加名字,成为房子的共有人,需要分情况:
1、如果该房屋还有有房贷未还清,一般来说是不能办理加名的,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共同还贷人,但房屋产权仍归婚前购房的一方;
2、如果在无房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加名。
一般来说:(1)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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