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冒名顶替贷款,导致本人征信黑户怎么办
这个事情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种,别人没有你的身份证信息,完全冒充。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并不是你本人的身份信息,也并不是你本人的签名,这样的话就有很多回旋的余地。
如果真的是因为银行的操作导致的,你的征信出现逾期情况,你可以让银行修正你的征信情况。银行可以向央行申请修正你的征信情况。
第二种,别人拿到了你的身份信息。例如你的朋友,亲戚家人拿到你的身份证去办理了这个业务。虽然上面的字并不是你签的,虽然录音录像也并不是你。但是银行不会提供相关的证据。
这个时候你只能自己找到证据。如果你能找到当时的录音录像,或者是在签约期间,你的身份证丢失等相关的信息。也可以间接证明,并不是你本人签字。
如果并不能证明不是你本人签字,或者是你找不到录音录像的证据,这个事情就很难说了。
怎样防范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
实地走访贷户、深入剖析案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防范冒名贷款提出几点对策。
一是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贷款面谈制度、合同面签制度、双人办理保证手续制度,对于自主支付的贷款,应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是引入技术性约束机制。
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的危害:
冒名贷款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呆坏账的一个顽疾,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隐蔽性强。绝大部分冒名贷款为信用社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作案,因此不易及时被发现。
二是核对清理难。冒名贷款主要集中在联社授权基层社直接审批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由于贷款农户众多,且分散于偏远地区,逐一核对难度较大,给冒名贷款者钻了空子。
三是问题暴露滞后,危害性大。实际用款人在内部人的配合下,通过逐年还息转贷的方式长期使用资金,只有在资金链断裂实际用款人已基本丧失偿还能力,法律又难以追索名义借款人的责任,使信贷资金形成巨大损失。
信用社内部员工冒名贷款,谁还款
有确凿证据表明是信用社内部员工冒名贷款的,肯定由该信用社员工还款,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该员工无力偿还的,信用社作为主管单位,因为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导致该案件发生,应承担连带责任,有关管理人员是要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信用社负有承担因员工违规冒名贷款造成的损失,与被冒名者(受害者)无关,同时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本人的其他合法权利(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信用社冒用别人身份证去贷款几个人有责任?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回答你的问题,从法律理论来讲,这关键要看你们三方谁知道情况而故意为之了,如果是两方就是两方的责任,如果是三方就是三方的责任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某人伙同信用社工作人员在他人帐户贷款,属于骗贷吗?
这属于诈骗罪
首先以多人名义应该理解为用多人身份证套取贷款用于放贷。也就是说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人家的身份证才借给你的,这属于欺诈行为。其次是放高利贷,这也是法律不容的。再次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违法者开绿灯应依法追责。
对于信用社员工冒充他人贷款和信用社内部人员冒名贷款定罪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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