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市场乱象调查:销售“低息诱导”,车主“断尾求生”-
不良贷款率上升
部分消费者“断尾求生”
当前, 汽车 消费中“先买先享受”的观念盛行,在 汽车 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车企各类金融方案足以满足不同“首付预算”消费者的需求,但也带来了一些后续问题。
北京市民赵女士两年前贷款购车时,与银行签订了《信用消费贷款 汽车 专向分期付款合同》,约定银行向赵女士授信15万元用于支付其购买 汽车 的款项,赵女士分24期还款。然而,在分期还款6万元后,赵女士陷入无力还款“困境”,银行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付清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受到近两年疫情影响,一些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引发不少纠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助理原丹丹介绍。
类似的情况不只发生在北京。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经调研发现,该庭近三年来分别受理 汽车 消费贷款纠纷189件、221件、264件,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且35%左右的当事人购买了价格在20万元至40万元的中高档轿车,24%左右的当事人购买了价格在40万元以上的豪车。2019年6月,一名公司职员蔡某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45万元的奔驰 汽车 ,首付18万元,分期付款27万元,期数36期,分期手续费费率11.5%。开上豪车后,每月高额的车贷让本不宽裕的蔡某经济状况“雪上加霜”,陷入经济困境,只能弃车断供,最终涉诉。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 汽车 消费类贷款不良率有所上升。截至2021年6月末,平安银行 汽车 金融的不良率从2020年底的0.70%上升到1.03%,增加了0.33个百分点。 汽车 金融公司东正 汽车 金融的2021年上半年财报显示,截至期末,东正金融合作经销商比去年同期减少,覆盖中国225个城市,金融贷款规模41.1亿元,较期初下降43%,不良贷款率10.7%。
除了因经济压力导致断供外,近年来还有不法分子专门从事车贷“骗贷”行当,使得车贷不良贷款率有增无减。业内人士指出,对于 汽车 金融机构来说,处置此类不良贷款存在一定的难度。中央 财经 大学中国金融 科技 研究中心主任张宁教授说,车辆不同于房地产,属于动产,对人员和车辆追溯都有难度,如选择第三方进行处置,一方面无法保证资质及合规性,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其处置效率和市场价值。
多重因素致车贷问题高发
在北京多家 汽车 4S店,购车是否“分期”已经成为享受裸车优惠多与少的“唯一变量”。北京市民李先生去年底在某4S店选购一辆SUV时,被销售告知办理分期能够享受更多优惠,且赠送6次保养,其中首付50%以上,贷款两年,年利率为1.09%,也可以选择低首付或“先息后本”的方式,后者需要首付40%,每月只还几百元的利息,三年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本金。
“一些 汽车 金融公司设在车企旗下,资金流实际上在企业不同部门之间流转,使得监管难度加大,整体风控能力有限。”张宁说。
此外,一些年轻消费者不理智的消费及信用观念缺失问题也不容忽视。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近3年审理的车贷案件中,二三十岁的年轻创业者或打工族占比42%。承办法官说,这些年轻人对“先消费后付款”的接受度高,但信用观念相对淡薄,且过于高估自己的还贷能力,一旦出现经营风险、收入减少等情况,将不可避免出现逾期或主动弃车停贷现象以致涉诉,而且,当事人通常采取消极应诉等方式逃避债务。据统计,该庭90%以上的案件均缺席审理。
加快形成防范化解
汽车 信贷金融风险合力
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发文加强 汽车 消费行业及消费贷款的管控,推动 汽车 金融行业规范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 汽车 消费贷款领域的 健康 发展还需要监管部门、车企、银行和 汽车 金融机构及个人的共同努力,形成防范、化解 汽车 信贷金融风险的合力。
张宁认为,当前 汽车 金融市场已进入成熟期, 汽车 金融机构需要尽快明晰定位,通过持牌经营的方式增加行业整体的规范性。车企旗下的 汽车 金融机构与车企本身如果“不分你我”,势必导致监管缺位、服务不专业。“ 汽车 金融机构更应该突出‘中介’的专业服务属性,不是卖自己产品,主要是帮银行做‘中介’。”
此外,任何一个与贷款相关的行业都离不开完善的风险处置市场, 汽车 金融市场也应该借鉴金融市场经验,构建多级处置机制。张宁建议,建立一个类似个贷不良批量转让市场,有利于 汽车 贷款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让相关 汽车 厂商、金融机构甚至足够规模的 汽车 金融公司进入。“就像银行间市场一样,通过这种方式,倒逼整个风控体系提升风控能力。”
同时,业内人士建议对违规行为要加强整治查处。银保监、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可联合整治不良经销商,打击tx 、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倒逼其规范销售行为。对车贷乱象中员工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严格问责,发现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此外,原丹丹呼吁加强消费信贷违法教育, 汽车 消费贷款借款人应当合理评估本人偿贷能力,避免陷入不能偿贷的境地造成纠纷。
车贷金额比实际贷的多,车贷本金被多贷属于诈骗吗
; 有不少的消费者在购车时都是办理了汽车贷款业务,但是这其中的贷款流程也不是很顺利。有一些消费者都遇到了汽车贷款金额发放下来时是比实际的贷款本金要多的,如果消费者是不知情的这就有可能是被诈骗了。
当车主发现车贷金额比实际贷的多,那就要及时去找代办人或者银行询问详细的情况。查看是否有银行多发贷款金额的问题,如果是银行多发,那和银行反馈处理就好。但是如果是被代办人多贷了,那就要找代办人协商处理。
对于有人问到车贷本金被多贷了找谁,又该如何处理,其实可以拨打12315举报车贷公司,也可以在12315官方平台举报页面,填写举报对象、举报人信息、业务信息等资料后就能完成举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车贷只拿钱不拿车属于骗贷,会被追究责任的,而车贷的钱也是不能用于其他消费。
如果是确定被代办人多贷了本金的话,消费者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要选择自己吃亏了。即便是签订了合同,但是是在不知情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报警投诉。
消费者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就要仔细留意合同内容等事项,选择资质较好的经销商或者其他代办贷款的人员,如果被侵权了也要寻求法律帮助。
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
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审查确定案件性。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获取证据,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回赃款退还受害人。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车贷只拿钱不拿车属于骗贷吗
车贷的钱只能用于买车,不能用于其他消费,如果只拿钱不拿车,会涉嫌诈骗罪
拓展资料
车贷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就是指银行向消费者也就是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家用轿车或7座(含)以下商务车)的贷款数额与本金的比例。利率越高,那么消费者还款的金额就越大。
基准利率
按央行规定,汽车贷款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但各金融机构可在基准利率上下一定范围内进行浮动。各大银行汽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车贷利率多少直接决定了人们进行贷款的成本高低,从而也就成为决定人们是否进行贷款消费的一项重要因素。
车贷利率怎么算
车贷月供的计算公式: A=P(1+i)[(1+i)^n-1]/n^2/i
A:每月供款
P:供款总金额
i:月利率(年利/12)
n:供款总月数(年×12)
贷款利率
车贷的实际利率由办理银行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参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来制定,一般条件优秀的客户可以享受基准利率或者下浮10%左右,普通客户则需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左右。
2013最新银行贷款利率:基准上浮10%-15%
个人贷款购车业务分为直客式、间客式、信用卡车贷三种。直客式一般为客户直接见面进行贷款的银行车贷,间客式一般为汽车金融公司转接客户的汽车金融公司车贷。
直客式银行车贷,所收的费用项目为押金、本息、3%担保费等,银行优质客户费用还会有所优惠,不过每家银行的优惠政策各有不同。
间客式汽车金融公司车贷除了缴纳以上费用外,还需负担监管费、车队管理费、质保续保押金
还有一种就是信用卡车贷,信用卡分期购车贷款只对银行信用卡用户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条件都可以办理,还要有一个审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卡用户就很难办理。
贷款买车注意13大陷阱 贷款买车有哪些陷阱
1、以假乱真。很多人对汽车并不是很了解,甚至部分消费者缺乏基本汽车知识,也没有对选购车型有很好的了解,这很容易让不良车商有利可图,把一辆入门级车辆当做豪华级来卖,所以在买车时,选择规模大、正规的交易市场很重要。
2、提价。当手续已经办完可以提车时,车商提出要求,由于各种原因,消费者必须在原车款上再交一定额度提车费才能提车。
3、利用合同来欺骗消费者。合同这东西,如果消费者没有仔细查看,很有可能会暗藏各种陷阱,比如在合同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等额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方式。
4、0利率购车。经常有各种车商打着“零利率”贷款买车的旗号吸引购车者的眼球。在贷款购车款中却多出了一项手续费,按车款的百分之几算,当然这部分费用是不会写在促销广告里的。
5、1元车险。1元车险听上去很划算,虽然包含了机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险等实惠内容,但是实际上需要附带购买其他商业险险种,再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实际会花费更多的钱。
6、特价车和直销车。这类车很大概率会出现非准新车或库存车,谁也不想新车到手发现不少新车,所以要留意这种情况。
7、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有部分车商会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消费者在向经销商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先口头承诺,然后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然而在消费者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看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不一样。
8、车商无信贷资格。一些汽车经销商无信贷资格,却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带到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
9、二次抵押。这类问题虽少,但是消费者也应警惕自己的汽车被经销商二次抵押,造成骗贷。
10、别被日供月供蒙骗。有时,一些贷款公司在对外宣传时,对于贷款利率并不说明,而是采用日供月供多少来宣传,低价还贷会打动消费者,但是当实际算贷款利率时,利率会非常高。
11、多收款。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
12、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但实际无法办理成功,这时当消费者要求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
13、违约费用。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性,故意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缩水”,以此造成消费者“违约”,然后骗收消费者额外款项。
贷款买车都有哪些暗坑?
贷款买车的坑有:
1.打着“零首付”、“零利息”的旗号吸引客户,但却在之后收取各项服务费、手续费。
2、捆绑消费,强制要求客户在店内上保险、上牌和装潢,然后借此收取大笔费用。
3、客户贷款买车时给很多口头承诺,但合同条款里却并没有明确约定,甚至在利息、月供金额、偿还期限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条款。
4、办完贷款可以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逾期客户必须在原车款上再交一定额度提车费才能提车。
5、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而非贷款合同,所以实际并非借贷关系,而只是租赁关系,且合同里也没有明确约定期满转移汽车所有权,而是需要客户再出钱“买”。
6、先骗客户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而之后等客户办完车贷,却发现信贷合同里的贷款额跟先前承诺的不一样。
7、一些汽车经销商明明没有信贷资格,却不告知客户,然后将客户再带到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贷款购车手续,并从中赚取差价。
8.汽车被经销商二次抵押,造成骗贷。
9.签合同时约定定金,导致之后退车的客户拿不回钱(订金才能退)。
车贷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诈骗吗?被骗做了车贷没钱还能解决吗
; 如果在办理车贷时,签订的是车贷融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并不能算是诈骗。汽车融资租赁又可以称为“以租代购”,是出租方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以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车辆的使用权,车辆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方所有,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按合同约定价买下车辆,也可选择将车退回租赁方。
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车贷融资租赁合同是为什么不是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诈骗合同吗?如果在签订合同前,贷款机构明确指出签订的是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话,那是没什么问题的,不属于合同诈骗;但是在签订合同前并未告知客户,让客户以为签订的是贷款合同,这种情况是不合乎规矩的,客户有权向工作人员讨要说法。
由于汽车融资租赁的首付款比例是10%,甚至是0首付,相比于汽车贷款的20%首付会更加优惠,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汽车融资租赁购买汽车,但是在我国融资租赁还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因为门槛低而被人加以利用恶意骗贷、车辆的残值判定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或者是在出租签订合同时伪造材料进行合同诈骗、故意以违约为由收车等等情况也是会出现。
被骗做了车贷没钱如果是因为身份信息被盗用而导致背负贷款,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还款,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表示并不是自己本人操作,那么相应的后果将由贷款机构和第三方人员进行承担。但是如果是自己申请的贷款,签约、放款也都是自己本人申请的,那么即使是因为别人的诱导导致的,自己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还款,如果没钱还款,将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还会造成车辆被回收,将车辆卖掉以后会优先抵扣债务。
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全款买车比较好,虽然分期能够减轻我们首付得压力,但是毕竟分期是需要收取利息,且到还款期限还不上钱时,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而如果是经济条件实在不足以承担且需要用车的情况下,最好是选择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不了再去寻找比较靠谱、知名度较高的汽车金融公司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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