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天津买房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齐首期购房款;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按揭贷款的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2017年有新政策吗?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天津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目前天津最新的购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限购政策
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限贷政策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
1、进一步明确了限购的新建商品住房范畴为:含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含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2、2017年4月1日0时后购房,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按照《实施意见》执行。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二手住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3、《实施意见》中“户籍居民家庭”指在公安户籍部门登记的家庭,家庭成员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家庭关系认定依据为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婚姻状况承诺书》。
4、《实施意见》中限购房屋套数包括购房人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现有房屋及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的房屋套数。
加强经纪机构交易环节管理,以及加强相关部门房屋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等其他方面的详细规定。
天津房贷政策
目前天津市执行政策为:
认房又认贷【房】以家庭为单位,在津住宅套数【贷】以家庭为单位,名下贷款用途为住房的贷款笔数特别说明:房产只认本市,贷款记录全国联网,非住宅不计贷款套数,家庭名下有两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直接拒贷,包括外地购房。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申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天津二手房贷款政策
1、产权:要求房屋产权必须明晰(即已取得房产证的私有房产),如房产为多人共有必须共有人同意。对于公产、企业产、小产权、处于查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2、种类:住宅、商铺、别墅、办公及商住用房均可办理,部分银行对于已取得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也可办理。
3、区域:天津本市范围内(包括四郊、五县)均可办理。
4、状态:处在按揭贷款或已抵押情况下的房产只要房产总价值足额也可再贷款。
5、面积和房龄:根据房产所在区域和办理银行不同略有差别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30年以里。(注:办理完抵押贷款的房产仍可以继续出租或出售的,银行并不留存房产证原件,对于出售的只需结清剩余未还本金即可,不需支付剩余利息)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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