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由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
东莞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拓展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职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
综合科: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协调、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承担会务、政务信息公开、广告宣传、保密、档案工作;承担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收支及分配过程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公积金会计报表;编制全市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公积金业务数据的统计、核算档案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中心的经费、工会账务的会计核算及预算、决算。
科技信息科:
承担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及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交换对接。
业务管理科:
负责起草业务政策和调整业务流程;负责分析业务数据及发展动态;负责对办事网点、受委托银行等部门、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担保公司、代理机构、评估公司等合作单位的管理;负责绿色通道项目审核;负责与受委托银行进行业务档案的对接以及东安花园权证的保管;配合做好对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受冻结限制账户进行解冻、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对接;负责业务运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监督科: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稽核;负责对内部机构运作以及受委托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代办行为进行稽查和考核;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负责其他稽核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公积金政策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催建催缴(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职工在封存户开户手续、欠缴补缴审核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贷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贷款诉讼;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缴存扩面及镇街考核工作;负责企业评优、评先、上市等守法情况查询或审核;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东莞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80万元
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
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或不属于正常缴存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
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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