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要求?
; 国家在学生教育方面很是重视,包括了很多助学政策,而助学贷款就是其中之一。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要求我们提供一个共同还款人,以保证日后可顺利还贷。那么,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对共同贷款人又什么要求呢?
共同贷款人原则上必须为借款同学的亲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共同贷款人的户籍必须与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保一致;如若遇到借款学生父母有残疾、患病的原因,丧失了劳动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担保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此外,若是已经获得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是不能成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的,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亲生父母的,其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如果共同接口人年龄超过了60岁,则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般来说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学生本人称为主借款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有残疾、患病、死亡等特殊情况,那么可以改由其他直系亲属、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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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从共同借款人来看,这些条件都集中在本地、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所以这个贷款总体还是比较合理的。当然,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它是这样操作的: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一般来说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学生本人称为主借款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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