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该如何终止贷款
跟办理银行联系,如果仅银行有合同文本而自己手里无合同,银行可以直接终止办理后续的手续,即不再放款。如果款已放出,直接还了就是。
法律分析
如果学生只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还未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那么可以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把申请表删掉,不去办贷款手续,一般就会自动取消掉;如果学生已经在县级资助中心办完贷款手续了,那么学生可以到高校资助中心,找老师说不申请助学贷款了,只要学校不录入回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贷款也就取消掉了;如果已经放款了,借款学生可以把第一年的贷款本金还上,第二年不去办理续贷手续就行了。因为助学贷款是一年发一次的,而且学生必须办理续贷手续。国家建立以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助学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合同回执;贷款发放。对于合同的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如何取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如果你所在的高校录入了你的学费欠缴金额,迅速联系户籍地资助中心,提供有效的身份确认,告知你想放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可以取消你的贷款合同。
2.假设你已经“预签”了贷款合同,高校入学时,你可以不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到高校资助等相关部门,并且告知部门你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户籍地资助中心在汇总上报前,取消你的贷款合同也可以。
3.如果你只是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了。
拓展资料
一. 如何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 首次申请的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2. 登录在线系统服务,提出贷款申请
3. 申请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4. 签订合同、领取合同,受理证明
5.提交受理证明给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由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5. 通过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受理情况
二. 国家开发生源地贷款额度以及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按学制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及相关内容。
大学退学,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取消?
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往学校进行申请即可,学校不确认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不会放贷的。
如果贷款正在审批中,可以向银行的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就只能做提前还款的准备了,不过要满一年期限,否则会会产生违约金和手续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按期还也可以提前还。
提前还的好处是少产生利息甚至学生不要出利息,按期还款的好处是学生的还款压力小。台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
生源地助学贷款内容: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同时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总结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考入国家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在校的学生和新录取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此项贷款;延长了还款的周期,最长不超过14年,改变了利息的计收方式。
助学贷款怎么取消?
如果学生只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还未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那么可以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把申请表删掉,不去办贷款手续,一般就会自动取消掉。
如果学生已经在县级资助中心办完贷款手续了,那么学生可以到高校资助中心,找老师说不申请助学贷款了,只要学校不录入回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贷款也就取消掉了。
如果已经放款了,借款学生可以把第一年的贷款本金还上,第二年不去办理续贷手续就行了。因为助学贷款是一年发一次的,而且学生必须办理续贷手续。
拓展资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助学贷款 已经申请 要还款 但是过几天之后 又不想还了 怎么取消那个还款申请啊
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了。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了申请后,需要学生报到后将证明交到学校,由学校在网上填写电子回执单,之后才能进入贷款审核程序,审核完毕后才是放贷。你既然不报到,自然没人给你填写电子回执单,贷款程序也就自然中止了。 当然,你也可以到当初办理贷款的生源地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取消,效果是一样的。
补充资料:
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1、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2、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3、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4、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5、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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