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手续 忘记带 在校证明 怎么办
可以到学校以后传真回去,然后父母帮忙办理,将原件用挂号信或者ems的形式再给你寄来,还是比较方便的。

生源地贷款没拿到在校学生证明怎么办?
及时去所在的学院开,找办公室的老师盖印就行,不需要带什么材料。也可以先打印好再过去,也可以去那边打,证明需要写学生姓名,学号,家庭住址,学校,专业 ,身份证。
在校生生源地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②《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⑤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④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在高中时没有办贷款证明,能不能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可以;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某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某银行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某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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