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政策是怎么样的?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 恢复以 住房公积金 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贷款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规定: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二、买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 公积金 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 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 住房贷款 ,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 抵押担保 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 抵押 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 抵押合同 ,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 质押 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对于要购 买房 子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有了公积金可以帮自己解决很大的一部份房贷的压力,但对于公积金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套房与第二套房给的首付也是有差别的,公积金一般是限于二套房,而对于第三房是不能再进行申请了,所以,在申请公积金的时候也要了解当地的政策。
天津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四个方面:缴存情况良好、没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信用良好以及满足贷款要求。天津公积金(组合)贷款从银行受理申请到贷款发放不超过8个工作日。共有17余家银行可承办天津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是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用户可以选择在每月1-20日去银行的柜台用现金偿还贷款,也可以选择由系统自动扣款。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1
公积金贷款能使用几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怎样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2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拆迁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天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3
通常每月20日、25日为公积金固定扣款日期,具体扣款日期在贷款合同当中都会写明,大家可以在贷款合同当中查看。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用户可以选择在每月1-20日去银行的柜台用现金偿还贷款,也可以选择由系统自动扣款。
由于去柜台偿还欠款比较麻烦,所以现在大部分借款人都会选择由系统自动扣款。在扣款日期内,只要用户公积金还款账户中的存款金额大于等于本月公积金还款额,将自动扣除本月还款额。
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日如何确定?
每月还款日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如还款日为31日的,则4、6、9、11月份的还款对应日为30日;还款年份为闰年时,则本年2月份的还款对应日为29日,平年时还款对应日为28日)。
还款流程是什么?
首月还款:需要借款人在还款日前(至少一天)存钱在还款代扣储蓄账户的,扣款是从还款代扣的储蓄账户进行扣款。
即使是办理了委托提取的,也不是从公积金账户直接进行扣款,而是还款成功后,再自动从公积金账户提取还款金额到委提协议指定的储蓄账户,可将此金额用于下个月的还款。
小伙伴们需要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查询一下还款储蓄账户,如果还款储蓄账户余额充足,就不需要再往里存钱了。如果发现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则需要自己往还款储蓄账户里存足资金用于还款。这样才能保证可以贷款按时正常还款,不发生逾期。
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余额吗、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