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如果你所在的高校录入了你的学费欠缴金额,迅速联系户籍地资助中心,提供有效的身份确认,告知你想放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可以取消你的贷款合同。
2.假设你已经“预签”了贷款合同,高校入学时,你可以不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到高校资助等相关部门,并且告知部门你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户籍地资助中心在汇总上报前,取消你的贷款合同也可以。
3.如果你只是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了。
拓展资料
一. 如何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 首次申请的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2. 登录在线系统服务,提出贷款申请
3. 申请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所在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4. 签订合同、领取合同,受理证明
5.提交受理证明给高校资助中心老师,由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5. 通过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受理情况
二. 国家开发生源地贷款额度以及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按学制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及相关内容。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申请确认了还 可以撤回吗?
1 可以撤回
其实助学贷款是可以撤回的,因为有一些人他可能只是因为感兴趣去办理了助学贷款,他的家庭并不贫困,在办理成功之后就对自己贷款失去了兴趣,他就不想办理贷款了。这些人只是想尝试一种新鲜的事情,他并不真的想去办理贷款,所以他是可以把自己的贷款申请撤销的。贷款撤回的程序也是比较麻烦的,需要贷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学生资助中心,还要带着相关证件去办理撤回业务。并且在撤回之后借款人就不能够再办理助学贷款了,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办理的机会。
2 如果签了合同 是不能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明白助学贷款撤回,只是你在网络上进行了预申请,没有在现场去办理业务,这种情况下贷款是可以被撤回的。如果你把网络上的材料都下载了出来,并且还在打印店打印了出来,还去现场进行了业务的办理。这种情况下,贷款合同就不能撤回了,因为你已经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合同,合同一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所以也就不能再撤回了,你只能够进行贷款。
助学贷款怎么取消?
如果学生只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还未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那么可以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把申请表删掉,不去办贷款手续,一般就会自动取消掉。
如果学生已经在县级资助中心办完贷款手续了,那么学生可以到高校资助中心,找老师说不申请助学贷款了,只要学校不录入回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贷款也就取消掉了。
如果已经放款了,借款学生可以把第一年的贷款本金还上,第二年不去办理续贷手续就行了。因为助学贷款是一年发一次的,而且学生必须办理续贷手续。
拓展资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Student loans)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了申请可以撤销吗
可以。如果你只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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