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太原住房公积新政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贷款额度将扣除已提取金额
近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所以太原市决定自7月3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太原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均有调整。许多缴存职工对具体调整措施不甚了解,为此,8月17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近期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
问:最近公积金中心出了关于启动四级响应的通知,那我要是过了9月去办理贷款,是不是要核减购房提取的金额?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在9月30日(含)之后去我中心承贷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应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二、
问:我们今年7月底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最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是不是办的时候贷款额度就不能按80万办理?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三、
问:我想问一下,按公积金中心四级响应的新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按照纸质合同标明的签署时间确定。
四、
问:我公积金交了一年多,要是10月份以后去办理贷款,我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还是30万吗?
答: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因此您在今年10月份之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0.8,即24万。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及购房合同总价的80%。
3、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调整?官方回应来了!
近日,有太原市民咨询2022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其中(最高额度*0.8=贷款额度)的政策今年会取消吗?
对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目前尚无调整计划。对于市民的诉求,也将积极进行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根据新的规定,太原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688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3922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1号)规定,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1880元;阳曲县1760元;娄烦县1630元。
今年最高月缴存额为5741元,各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按照《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执行。而根据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541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1636元;最高月缴存额为5192元(其中:单位2596元,个人2596元)。今年太原的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了。
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为188元(其中:单位94元,个人94元);阳曲县为176元(其中:单位88元,个人88元);娄烦县为163元(其中:单位82元,个人81元)。
目前,太原执行的比例是: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
太原市58岁公积金贷款额度
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019年太原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明年1月起执行新利率
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1月22日央行调息前放款的购房者,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还贷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太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11月22日起下调。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3.75%,5年以上4.25%。11月22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根据央行规定,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按如下方式执行新住房贷款利率:央行调息前已办理住房贷款的市民,不能立即按新的贷款利率计算月还款额,当年仍执行原利率,需次年1月1日后,才能按新的贷款利率计算。若是11月22日央行降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按最新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如本次11月22日央行降息后,22日获得住房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额度。
相关:明年1月1日起太原直管公房开始换证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张磊)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从1月1日至6月30日,太原将对全市范围内直管公有住房统一换发新版《太原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
据悉,太原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从2009年7月31日换发至今,租赁证使用期(5年)已满。为了方便管理及为住户服务,目前已开始筹备换证。此次换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止,换证范围是全太原市直管公房住宅承租户,换证地点是太原廉租房建设管理中心、公房租赁管理中心管辖的各房管所。凡不按期办理换证手续的直管公房住户暂不予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任何业务。
相关人士介绍,办理《直管公房租赁证》需原租赁证持证人持身份证,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房管所申请,最终经过审核统一领取新证。各房管所接收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换证手续的持证人换发新证。原承租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持委托公证书来办理,或本人申请延期办理。如果原租赁证丢失,本人可写补办申请,并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本人再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房管所办理。
据介绍,由于太原市正在大规模开展城市道路拓宽、旧城改造、文物房片区房屋征收等城市建设工作,如不及时换证,在遇到征收补偿时,无法正常享受征收补偿政策;同时,如无法提供有效的住房凭证,对于办理派出所落户、子女入学等一些与百姓生活息 1 2
对于太原公积金贷款计算和太原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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