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
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为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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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并有相关证明文件的产权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
6.借款人所购房屋已《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满39年,出卖人及共有人有权完全处分;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8.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贷款要求
以下要素是核心要求: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出卖人、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A4纸复印件,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借款人页和共同借款人页、出卖人页和共有人页(户籍婚姻状况须与实际相符);
3.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出卖人与共有人的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委托的还款卡(借记卡)复印件两份;
5.借款人和出卖人的房屋转让合同、银行资金监管协议、首付款收据;
6.借款人所购房屋更名后的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费发票;
7.卖方所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委托银行卡(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9.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有效期为《征信报告》。
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主要有这五步!
; 长春市是国内一个经济发展很快的城市,很多人选择在这里工作、生活,如果想贷款买房的话,大多数人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具体怎么办理呢?今天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贷款要件,由开发企业代其向中心提交。
2、审核:中心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对贷款要件进行审核,并将贷款信息录入系统。
3、签约:审核通过后,系统输出特别条款及委托冲还贷款协议等文本,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4、抵押: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5、放款: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经中心复核后通知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开发企业账户。
二、还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必须按规定还款,以下是长春市公积金中心的还款方法: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公积金贷款本息。当账户余额不足时,从银行还款卡中扣划。
3、银行还款卡还款: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划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扣划日(20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银行还款卡内。
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
2、偿还购买住房贷款:历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本息额。
3.低保户: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提取额不受限制。
4、租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部分房租。
5、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付费金额。
6、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7、离休、退休、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8、出境定居:最多可提取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 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缴纳的 购房 储备金。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接下来看一看 长春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吧。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或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5、偿还购买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出境定居的; 7、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 工资 收入15的; 9、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0、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11、中心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它情形。 【法律条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流程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3.25%,而商贷的利率为5.88%,同样贷款70万,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比商贷少了四十万,与几千元的服务费一对比。你自己心里是不是就已经清楚了,就算是自己全额缴纳公积金,那也不要太划算。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流程?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三、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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