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是什么意思
广义货币供应量(M2)是指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加上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以及其他存款,它包括了可能成为现实购买力的货币形式,通常反映的是社会总需求变化和未来通胀的压力状态。
1:功能:反映货币供应量
2:注意: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3:广义货币是和狭义货币相对应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在经济学中以M2来表示,其计算方法是社会流通货币总量加上活期存款以及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
4:M2流动性偏弱,但反映的是社会总需求的变化和未来通货膨胀的压力状况,通常所说的货币供应量,m2增长意味着货币不断的超发,通货膨胀增加。这时超发的货币需要进入市场,市场包括地产、消费领域、金融领域等,总之这些增加的货币必须借助一个载体摊派到大众手中。很多国家都把M2作为货币供应量的调控目标。
举个例子,山上有一座水库,水库的开关呢,由央行来控制,在山下有各种农田经济作物,农村的周边所有的湖泊、沟渠里的水,就是M2,也叫流动性。
经济作物生长当然需要水,央行它会定期开闸放水。
如果放水太多,那么农田周边的水太大,对经济就会有害,钱太多了就会导致通货膨胀,房价飙升等等。如果水太小了看,不足以支持作物生长,经济也不能健康发展。
所以M2每年都会以一定的幅度增长。
比方说在过去的很多年,M2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话说这个水龙头有点大,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通货膨胀,让整体经济的杠杆都比较高。
从前两年开始,国家高瞻远瞩,积极推进去杠杆降风险,所以这两年的M2增幅已经减缓到了8~9%。
虽然日子紧一点了,但是整体经济运行的就更平稳了。
大致划分
货币(M0)=流通中的现金,即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
狭义货币(M1)=(M0)+活期存款;
广义货币(M2)=M1+准货币(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另外还有M3=M2+其他短期流动资产(如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
经济学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M2,M2包括准货币。
层次的划分
M0=流通中的现金,整个银行体系之外的企业,个人拥有的现金之和;
狭义货币(M1)=M0+企业活期存款;
广义货币(M2)=M1+准货币(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另外还有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其中,M2减M1是准货币,M3是根据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而设置的。
广义货币(M2)是一个金融学概念,和狭义货币相对应,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或口径,以M2来表示,其计算方法是交易货币以及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
M2+
2011年11月15日,据央行透露,考虑到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住房公积金存款规模已较大,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较大,从2011年10月起,央行将上述两类存款纳入广义货币供应量(M2)统计范围。央行称,货币供应量是全社会的货币存量,是某一时点承担流通和支付手段的金融工具总和。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工具创新,各国对货币供应量统计口径会进行修订和完善。
当日,央行就M2扩大口径一事,对M2+的概念只字未提。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鄂永健认为,新增加了两个指标,应该还不是此前央行公布正在研究的所谓M2+。但盛宏清则表示,将上述两类存款纳入M2之后,或许就是所谓的M2+。盛宏清表示,从银行的角度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即是同业存款。既然央行已将此类同业存款纳入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围,那银行计算存贷比时,这部分存款理应加入分母之中。如果这部分同业存款算入存贷比的分母之中,那将极大地释放银行信贷的投放能力。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根据金融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央行会对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口径进行相应调整,以便更能反映真实情况。此前,央行也曾对M2的统计范围进行过调整。
事实上,早在2011年9月,央行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我国金融创新不断增多,公众资产结构日益多元化,特别是近年来商业银行表外理财等产品迅速发展,加快了存款分流,这些替代性的金融资产没有计入货币供应量,使得M2的统计比实际状况有所低估。针对上述情况,央行正在研究覆盖范围更广的货币统计口径M2+。
发展历程
中国央行1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12月新增人民币贷款4825亿元,预期为5700亿元,前值为6246亿元;中国12月货币供应M2年率增长13.6%,预期增长13.9%,前值增长14.2%;中国2013年新增人民币贷款8.89万亿元,同比多增6879亿元。中国12月货币供应M1年率增长9.3%,预期增长9.0%,前值增长9.4%;12月货币供应M0年率增长7.1%,预期增长8.0%,前值增长7.7%。
中国四季度外汇储备余额为3.82万亿美元,前值从3.66万亿美元修正为3.6627万亿美元;中国2013年社会融资规模17.29万亿元,比上年多1.53万亿元。
中国央行表示,将不会收紧或放松货币政策,2013年M2和贷款数据基本达到调控要求,2014年将保持审慎的货币政策。
2013年年末,我国广义货币(M2)余额110.6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狭义货币(M1)余额33.73万亿元,同比增长9.3%;流通中货币(M0)余额5.86万亿元,同比增长7.1%。全年净投放现金3899亿元。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表示,“衡量货币超发不超发,要看物价、GDP和就业,只要物价没有大幅上涨,就不能说货币存在超发。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做到了相对的高增长和低通胀”。昨天,就“中国货币是否超发”问题。货币政策本质上是在CPI、经济增长和就业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货币是否超发,要看GDP、就业和物价,只要物价没有大幅上涨,货币就没有超发,“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物价涨幅平均为2%-3%,而我国的经济增长最近10年接近9%-10%,可以说中国经济实现了相对的高增长和相对的低通胀,货币政策为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2013年我国新增贷款8.89万亿元,同比多增6879亿元,是继2009年后的次高水平,2013年创下4年来的历史新高。2009年至2012年,我国历年人民币贷款增量分别为9.59万亿元、7.95万亿元、7.47万亿元和8.2万亿元。
盛松成称,2013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为17.29万亿元,为年度历史最高水平,比上一年多1.53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保持适度增长,融资结构进一步多元,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是比较大的。”
2014年7月15日,央行公布2014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其中,M2余额120.96万亿元 同比增长14.7%。
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月15日发布2014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2.84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末低0.1个和1.4个百分点,2014年人民币贷款增加9.78万亿元,同比多增8900亿元。
2015年2月13日,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创下历史新低。不过,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47万亿元,超过市场预期。
央行数据显示,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低1.4个和2.4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6%;流通中货币(M0)余额6.30万亿元,同比下降17.6%。1月份净投放现金2781亿元。
央行2015年4月14日日公布2015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数据显示,3月末,广义货币增长11.6%,狭义货币增长2.9%;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3.68万亿元,人民币存款增加4.15万亿元;3月份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3.69%;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3.73万亿美元;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65万亿元。具体如下:
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7.53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末低0.9个和0.6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3.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末低2.7个和0.3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6.2%。2015年一季度净投放现金1690亿元。
2015年5月13日,央行官网公布了2015年4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4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28.08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低1.5个和3.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3.64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速比上月末高0.8个百分点,比2014年同期低1.8个百分点。4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9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3.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6.61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高0.1个和0.3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7079亿元,同比多增1855亿元。
2015年6月11日,央行官网公布5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5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0.74万亿元,同比增长10.8%;狭义货币(M1)余额34.31万亿元,同比增长4.7%;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9008亿元,外币贷款减少2亿美元;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3.23万亿元,外币存款减少138亿美元。
2015年7月14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3.34万亿元,同比增长11.8%。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6.56万亿元,比2014年同期多增5371亿元。
2015年11月12日,央行公布10月金融统计数据,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6.10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高0.4个和0.9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7.58万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高2.6个和10.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5.99万亿元,同比增长3.8%。
这是自2011年1月以来的57个月,M1同比增速首次超过M2,M2、M1的剪刀差实现逆转。理论上来说,M1同比增速越是高于M2增速,意味着货币供应量存款活期化倾向越高,经济活力越高。
2015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11月份的金融数据。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7.40万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4年同期高0.2个和1.4个百分点,创下近一年半以来的新高。
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1月金融数据,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41.63万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2015年同期高0.7个和3.2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41.27万亿元,增速再次向上突破至18.6%,分别比上月末和2015年同期高3.4个和8.1个百分点。1月M1与M2增速差再创2011年以来最高值。
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139.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3%;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40.1万亿元,增长15.2%;流通中货币(M0)余额6.3万亿元,增长4.9%。
2016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55.0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3%,狭义货币(M1)余额48.66万亿元,增长21.4%,流通中货币(M0)余额6.83万亿元,增长8.1%。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06.6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150.59万亿元。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2.65万亿元,比上年多增9257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14.88万亿元,比上年少增924亿元。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7.8万亿元。
2018年1月,人民银行完善货币供应量中货币市场基金部分的统计方法,用非存款机构部门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取代货币市场基金存款(含存单)。完善后,本期M2余额扩大1.15万亿元,2017年同期M2余额扩大8249亿元,数据可比;本期M2余额同比增长8.6%,2017年末M2余额同比增长8.1%。按完善前方法统计,2018年1月末M2增速为8.5%。
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可以据此判定货币政策。M1过高M2过低,表明需求强劲、投资不足,存在通货膨胀风险;M2过高而M1过低,表明投资过热、需求不旺,存在资产泡沫风险。
货币(M0)=流通中的现金,即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狭义货币(M1)=(M0)+企业活期存款;
广义货币(M2)=M1+准货币(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货币层次:我国对货币层次的划分是:
1、M0=流通中现金狭义货币
2、(M1)=M0+银行活期存款广义货币
3、(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
另外还有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其中,M2减M1是准货币,M3是根据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而设置的。
留学贷款可以借外币吗
可以借外币,目前部分银行已面向国内客户推出留学外汇贷款业务,可提供的贷款币种包括美元、英镑、日元、欧元、港币五个币种的外汇贷款,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来选择。
据了解,美元、英镑、日元、欧元四个币种留学贷款采用伦敦同业拆借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定价,比人民币贷款优惠很多。例如某国有行留学贷款规定,人民币贷款5年,年利率为7.86%;而美元贷款按不同的担保方式利率为4.3%-4.8%。
需注意的是,外汇留学贷款由于偿还的是外币,所以受汇率波动影响,需要密切关注汇率走势,在汇率低时提前储备,以达到节省人民币成本的目的。据悉,外汇留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借款人本人或法定被监护人,贷款限额最高可达受教育人在读期间所需费用的80%。贷款期限通常为1-6年,不得超过10年。
2014银行贷款利率表
2014年期间,人行关于个人(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做过一次调整:
【一】2014年1月1日--11月21日,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6个月以内(含)5.6%;6个月至1年(含1年)6%;1-3年(含3年)6.15%;3-5年(含5年)6.4%;5年以上6.55%;
【二】2014年11月22日--12月31日,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6个月以内(含)5.6%;6个月至1年(含1年)5.6%;1-3年(含3年)6%;3-5年(含5年)6%;5年以上6.15%。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有哪些“拦路虎”
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第一要务。在此过程中,金融的功用尤为重要。作为经济活动的血脉,金融对推动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有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消除金融服务“拦路虎”,促进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金融业有许多工作要做。
——亚夫
■我国高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金融约束已成为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发挥银行体系的作用,推动相关机制体制改革,是我国科技金融发展需跨越的重要关坎。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李若愚
加快推进银行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创新
2006年2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启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期,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明显加快。就银行体系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国工商联向“两会”提交设立科技银行的提案,并建议在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进行试点。科技银行是指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其业务主要为高科技企业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产品服务。美国的“硅谷银行”是科技银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国科技银行的成立在参考美国“硅谷银行”模式基础上,结合了我国金融发展与金融体制的客观实际,采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共同推动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门积极与地方银监会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科技支行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主流商业银行均已设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苏省是全国设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资浦发硅谷银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
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两制”的特殊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支行进行了多种金融创新。主要有:建立专门的银行贷款评审指标体系;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开办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了大量“弱担保、弱抵押”信贷产品;与风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2.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
自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启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开启科技小额贷款工作。2009年全国首家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苏开展科技类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天津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创新还是商业模式创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苏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投贷结合”的新模式,突破了传统。
试点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于公司资本净额30%的资金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自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江苏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国家级和省级的高新园区、省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此外,北京、浙江、广东、河北等地区也积极开展科技小贷公司试点,或推动当地小贷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温湖甬”地区、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武汉市、长沙高新区、广东省“广佛莞”地区、重庆市、成都高新区、绵阳市、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开展了各种特色鲜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例如江苏省设立科技信贷增长风险补偿奖励专项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成都高新区探索出由政府引导、民间基金积极参与,以及以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为主体的新型融资模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武汉市打造“科技创业投资+银行专项贷款”服务模式,上海市创新银保合作产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等。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16个试点地区共出台342项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个地区设立的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总金额达32亿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将更多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面临哪些问题
1.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论与经验均表明,资本市场对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效率远高于信贷市场,这也是美国得以成为全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业革命领袖的重要原因。但长期以来,银行体系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相比肩”仍需假以时日。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下,银行信贷仍是社会融资的主体。
存量来看,截至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9%;流量来看,2014年银行本外币贷款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61.6%。在现有金融体系下,广大科技型企业的外部融资很大程度上还是需要通过商业银行信贷的形式予以解决。
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科技创新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间存在天然的矛盾,成为银行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性障碍。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为吸收储户存款与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追求无风险、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储蓄资金,因此在把这些无风险的储蓄资金,运用到具有鲜明“四高”特征(即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成长和高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时,银行会非常谨慎。
实际上,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银行对所面临的风险具有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低的社会容忍度,必须具备更审慎的经营策略,强调稳健经营,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约束,一般不愿意向高风险项目或高风险企业发放贷款。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严格的分业经营要求下,长期的经营惯性及制度缺陷使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力更为不足。一是按照“分业经营”原则,商业银行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一些中间业务外,不得进入投资银行业务经营领域。商业银行也因而无法承担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不具备相关专业人才。二是现有商业银行一直局限于成熟的传统产业运作,局限于传统产业领域客户的营销维护,对科技型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现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通常需要通过有形物质的抵押和企业担保来实现。但广大科技型企业的特征不符合银行对信贷服务对象的要求,例如,知识产权等“软资产”多、固定资产等传统实物抵押品少;中小企业多、大企业少,专业性强,不确定因素多等。银行传统的“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主导发展模式并不适应科技型企业“小、散、专”的特点。
2.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银行体系的服务“盲点”
在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提供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有三类:科技银行以及正规银行体系中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目前国内科技银行的实现形式为科技支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从现实情况看,科技贷款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中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专业性不够、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方面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银行由于金融资源和现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经营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支持也相当有限。大型商业银行虽拥有大量过剩的金融资源,但由于其规模上的不适应和风险控制要求,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供给也极其有限。作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科技银行由于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弥补科技贷款的缺口。
3.政策性银行对创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各有侧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但都没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创新的市场定位,政策性银行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长期缺位。从职责和定位看,这三家银行服务科技创新属于顺带开展的“副业”,其业务中心、工作重心并不在此。
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国家开发银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贷款余额1416亿元,仅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2.6%,科技贷款中,科技中小企业贷款仅占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科技贷款余额为714.2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仅为5.2%,科技贷款中,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占比仅为6.9%。
4.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现阶段我国科技银行是以科技支行为主导,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存的模式。但无论是由商业银行设立的科技支行还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距离科技银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我国科技支行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支行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无法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缺乏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科技支行进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础完全源于母行,虽然有“一行两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仍然受到总行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意愿和业绩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与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无太大差异,过度依赖有形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无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流于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科技贷款仍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而且没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五是当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干预过重等制约科技银行发展的异化问题。六是科技支行的员工是从现有员工中进行抽调,往往对高技术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商业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作为唯一一家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规模小,注册资本仅10亿人民币,且业务受限,目前只能开展针对企业的在岸美元业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用于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和同业拆借,放贷能力不强。
另外,受制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目前发起的科技银行基本是债权型的经营模式,由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科技支行无法实现硅谷银行的“债权+股权”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市场刚刚起步,科技银行同风险投资缺乏联系。
5.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单一缺乏对创新支持的针对性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品种相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可提供的融资手段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供选择的信贷品种、融资手段少,信贷产品缺乏针对性。现有贷款审批流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贷款“软、小、频、急”的特点。
当下,国内各家主流商业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设计了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存货抵押、发票融资、应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担保”措施或金融产品。然而,由于银行内部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不高,决策层也不愿承担更大风险。科技企业实际准入门槛并未降低,“强担保”仍然是各家银行对该类客户的主流担保方式。多数商业银行还是采用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开展专利权凭证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业务的银行并不多。
6.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薄弱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问题,可通过抵押和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来解决。目前银行对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抵押物仍以土地、厂房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等抵质押方式由于抵押物的流动性限制,其发放规模有限。据报道,在我国拥有的163万项专利中,近十年来只有682项获得了银行质押融资,不到总数的0.05%,融资总额不到50亿元人民币。
从国际经验看,信用担保机制通常由政府设立而不采用商业性担保机制。因为政府信用远高于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政府为主设立的信用担保机制不仅可以与银行共担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但我国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占比23.5%,民营及外资控股分别占比23.5%和76.5%。商业性担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担保费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规避风险,商业性担保公司通常还会提出反担保要求,并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更加重了企业负担。
从体制机制着手推动银行体系服务科技创新
1.引导商业银行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科技贷款投放力度
在当前信贷规模总体偏紧、银行风险防控和责任压力较大的监管环境下,可借鉴国家对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对科技贷款投放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给予贴息、要求“两个不低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放宽拨备政策、优先实现科技信贷证券化等。
鼓励商业银行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积极向科技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放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为粗糙的业务合作关系上,即银行与创投公司或私募机构的合作模式是“财务咨询+多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中银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财务顾问、项目推荐的代理人和资产的托管人等。如果放开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许银行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或贷款,有利于二者实现有机融合。
发展支持科技活动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业银行参股设立参与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在规避“分业经营”原则的情况下,以多种创造性方式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提供资金,发挥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可以适当放松银行设立或参股服务于新兴产业的新金融组织,如对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如符合现有准入标准,可加快审批进度,实现优先准入,甚至可在现有准入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条件。
2.探索建立专业政策性银行的可行性与发展模式
由于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负历史责任,不求短期回报,甘愿承担风险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机构出现,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题中之意。韩国在60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前十的产业大国,这与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关。可借鉴韩国的经验,对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财政性投入资金进行统筹集成,探索设立专门支持创新的政策性银行。该政策性银行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和贴息,也可为创业风险投资提供贷款,以产生示范效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专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
建立科技银行,既可以为完全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有针对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政府财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投入找到衔接平台。从长远看,我国未来建立独立性科技银行的目标模式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为此,应当认真借鉴和学习美国硅谷银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培育和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本地化、互动性、独立性的科技银行,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营环境的改善,逐步创建专业化的科技银行。
专业化的科技银行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三种设立途径。
一是由商业银行牵头发起,其他投资者参与的方式新发组建股份制科技银行。相关立法部门、银行监管部门应及时制定专门的《科技银行法》、《科技银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来规范科技银行的运营。国家应出台政策,对设立科技银行在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许科技银行从事股权投资等创新性金融业务。为使科技银行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鼓励社会资本参股科技银行,如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参与科技银行的创建等,以完善科技银行的组织构架。
二是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转型为独立的科技银行。随着现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并逐渐开发出了较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从原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设立科技银行,即由科技支行转化为独立的科技银行。可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具有科技银行属性的中小商业银行或科技支行合并重组。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牌照申请、机构设置、资本要求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专业化科技银行。目前国家已逐步放开民营资本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的限制,未来应积极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设立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银行,通过制度改革释放社会资本在科技信贷管理、资产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活力。
4.积极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
金融租赁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务科技创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适应性,逐步推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将该模式向经济金融发达区域进行推广。加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增加资金供应能力。政府应出台关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设立风险准备金,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5.以政府为主体,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与信用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方面:一是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吸引其他资金的参股,保险的对象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
构建国家层面的信用担保框架,引导省市政府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或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通过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机制,使信用担保回归政策性使命。我国现有的高新技术担保体系实际上主要以地方出资为主,存在担保层级低、覆盖面窄、担保资金总量不足的问题,与市场体制对高新技术担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完善我国科技创新担保体系,还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担保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中国银行外汇留学贷款贷款担保
外汇留学贷款贷款担保支持:
1、抵押方式:外汇留学贷款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住宅及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包含商铺)。暂不接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
2、质押方式:外汇留学贷款可接受的质押物为中国银行系统开具的本外币存单,暂不接受其他质押。
3、第三方保证方式对于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贷款金额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含)的等值外币,可接受自然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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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贷款可以做三年吗
可以。
外币贷款业务,手续便,审批快,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三年。所以外币是可以做三年的。
对于2014外币贷款和2014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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