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降息!公积金贷款又下调了0.2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1)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3)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鼓励其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
同时,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1、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加强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总体看,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各类市场利率均有所下行,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接续关键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我国物价水平仍在低位运行,实际利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也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条件。鉴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同时结合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总量稳定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内容:一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并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二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这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均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三是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增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功能,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和成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3、此次为何没有在定向降准的同时普降准备金率?
答:4月末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后,银行体系备付金水平一度达到历史高位,预计6月末银行体系超额备付金水平仍将保持在3万亿元左右。同时,货币市场隔夜利率最低时降至接近1%的历史低位。近期受新股发行冻结巨量资金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与最低点相比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上较为充裕,并不需要普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提供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以来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本届政府一贯重视定向调控,着力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要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此次定向降准的目的正是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有何积极意义?
答:2014年以来,为发挥好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行,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先后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9个百分点至5.10%,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75个百分点至2.25%。在基准利率连续下调的引导下,2015年5月份,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16%,较去年同期下降0.91个百分点,创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更趋理性,存款利率总体有所下行,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定价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也有明显下行,社会融资成本整体有所降低。
从近几次降息的效果看,贷款利率虽已全面市场化,但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仍然具有较强的导向和信号作用,进一步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可望继续引导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加之同步下调存款基准利率,也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带动各类市场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行,巩固前期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5、下一步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调控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重点是要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优化结构的重要功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继续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的总体思路,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意把握好宏观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优化政策组合,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调控模式,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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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农业贷款扶持最新政策
我记得最近看到过一则跟农村贷款相关的新闻。
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将实现全方位推进。据悉,政策层面上,多部门正在制定措施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为其建立贷款担保体系;试点层面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大范围推开,各地进行了大量创新型探索,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并总结经验用于未来修法;企业层面上,大量互联网金融企业瞄准了传统金融机构触不到的领域,今年将加大涉水农村金融的力度。
据农业部透露,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贵、保险少,仍是金融服务方面的一个短板。因此,目前多个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措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融资。从2015年开始,农业部和财政部每年安排200多亿元建立担保基金,为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提供担保。为更好地完善这一服务,农业部正在建立规模经营主体的直报系统,使信息更透明,有利于其尽快得到生产经营的融资支持。
“两权”抵押贷款一直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头戏,这项改革今年将继续深化推进。各个试点地区和金融机构均在实践“两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进行了探索和创新。
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为例,当地探索制定了“项目池”模式:从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择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的优质主体,通过优先给予涉农项目扶持和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其加入“项目池”。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从“项目池”中选择一家经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一旦产生风险、借款人无法还贷,其抵押的农地经营权由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储,根据协议,由承接主体流转经营,续缴农户土地租金,实现经营权二次流转。同时,通过借款人转让收益,协商清偿贷款本息额度,解决抵押物处置难问题。
东部省份某大型银行三农业务负责人表示,由于“两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变现存在一定困难,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做了几个“结合”:一是“两权”抵押与房产抵押、保单质押等方式相结合;二是“两权”抵押与财政担保基金相结合。这种组合担保的方式,既能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增信措施,也能更稳妥地推进“两权”抵押业务发展。
为了增加“三农”贷款的可获得性,很多银行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拓一些新的担保和抵押方式。比如,针对一些农村规模化种养殖客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电商客户,引入仓单质押、核心企业担保、高端家庭成员担保等担保和信用贷款模式,解决“三农”客户缺乏抵质押物、找担保难的问题。还有想了解的可以咨询政策邦或者国家政策解读。
对于三农贷款政策解读和三农类贷款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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