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银行抵押贷款吗?
可以。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安置房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抵押来贷款的。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资金问题时,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来申请贷款。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类型
类型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样的房产一般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贷款。
类型二:部分已购公房;这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类型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贷款。
类型四:未取得产权证的小产权房。这类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安置房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抵押来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资金问题时,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来申请贷款。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安置房可以银行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如果已取得了产权证,且无对外出售的限制或限制对外转让的期限已过的,可申请抵押贷款,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抵押条件。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需要对安置房进行抵押,应提前审查房子的抵押资格。目前我国的安置房有两种,一种是为了安置居民,修建市政建设,另一种是房地产公司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商品房。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安置房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证,那么在你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建议在递交贷款申请前还是要明确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资格,千万不要白忙一场。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拓展资料
安置房贷款流程: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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